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7月9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泉金监罚决字〔2024〕9号)显示,因股权交易管理不合规,违规办理非自有资金入股的股权转让事项;信贷审查审批不严格,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信贷业务内控有效性不足,信贷资金被违规挪用;员工异常行为管控不到位,未有效排查并发现员工异常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对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计处以150万元罚款。

对陈学渊(时任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公司金融部总经理)给予警告;对陈华淮(时任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东分社客户经理)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对连永兵(时任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副主任)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据了解,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是一家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1998年08月10日,公司坐落在福建省德化县浔中镇浔东北路5号,法人是王剑松,注册资本为48531.119100万人民币。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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