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是一个笑话,南方医科大学教师俞莉因救治危重病患而导致上课迟到的事件,上了热搜,大家看后就两个字“寒心”!这一事件不仅触动了人们对于医者仁心的情感认同,更激发了人们对于规章制度与人性关怀之间如何平衡的深刻思考,以及南医大领导的冷漠和教条无情!
据媒体介绍,5月10日,俞莉老师因为分管的患者病情突然危重,面临极高的死亡风险,她选择了紧急处置,尽最大努力挽救患者的生命。然而,这一选择导致了她上课迟到29分钟,并且由于情况紧急,她未能及时向学校报备。最终,学校对此事进行了全院通报批评,取消了俞莉老师的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扣除了当月奖金2000元,并将此事件定性为教学差错。
救人罚款2000,不救人就能评优评先。面对这样的情况,你会如何处理?俞莉老师的行为体现了医者仁心和对生命的尊重,学校的处罚死板教条,缺乏对医护人员实际工作情况的理解和关怀。结果救人的人,蒙受了损失后,学校的处罚好像自己才是受委屈的一方,还经过领导研究决定,给了俞莉老师救人的莫大面子,做了这个处罚。如果此时不曝光的话,俞老师会不会就是南医大的窦娥?
这一事件之所以引发热议,其核心在于两个价值观念的冲突:一是对生命救死扶伤的价值,二是对规则和制度的遵守。那么,这两个价值观念能否被放在同一层面进行比较呢?
虽然根据相关制度规定,校方的初步判断是俞老师的行为构成了严重教学事故,但学院在深入考虑实际情况后,对事件的定性进行了调整。学院没有将这一事件定性为严重的教学事故,而是将其降为比教学事故低一个等次的教学差错。这一决定显然更加贴近实际,体现了学院在处理问题时的灵活性和人性化。
但是仍然是机械地套用制度规定,这就跟姜萍一样究竟要不要特招回到了同一个问题。但是这个事情更甚。毕竟人命大于天。
笔者认为,事有从权,要看究竟是多大的事情,来决定先和决定后。特别是当此事如果成为一个惯例,恐怕再没有老师肯浪费教学的时间去救人了。
就像南京彭宇案一样,试问现在还有几个人敢扶人?笔者小时候不扶人才是新闻,现在变成了老人摔倒了,扶老人起来成了新闻。难道还不说明此事的重大呢?
在紧急情况下,如俞莉老师所遇,生命的价值无疑应置于首位。学校的规章制度也应在尊重生命的前提下进行灵活调整。事实上,许多学校和机构在面对类似情况时,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特殊处理,以体现对生命的尊重和关怀。如果都如南医大一样教条死板,那还有什么人性可言。
校领导要记得“博学笃行、尚德济世”是南方医科大学的校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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