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高校师生积极投身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事业,推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与法学教育双融双促。意见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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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好用好法律援助工作站


  建设法律援助工作站是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基础。

  对此,意见提出司法行政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指导法律援助机构依托具备条件的高校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高校要整合现有法律诊所、学生社团等资源,提供服务保障等。

  意见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监督管理制度,服务记录评价机制等内容作出规定。同时明确,到2025年,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基本健全,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基本完成。到2035年,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成为高校法学师生实践教育的重要阵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促进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与法学教育双融双促


  开展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是加强法学实践教育、扩大法律援助供给、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

  对此,意见提出,依照有关规定,依托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重点建设200个左右法律援助实践教育培养基地(含100个左右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实践教育培养基地)。

  为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意见在建立激励机制方面明确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将法律援助纳入法学院校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实训环节,提高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在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学分中的比重。明确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可以辅助承办律师,参与案件办理相关工作,熟悉司法活动流程。在建立成果转化机制方面,支持高校学生以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相关课题参加论文评选、创业竞赛等活动,支持高校设置法律援助相关课程,推动理论与实践成果相融合。


      创新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方式方法


  据了解,目前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已依托高校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400余个,6.2万名法律援助志愿者活跃在法律援助服务一线,为扩大法律援助供给、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创新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方式方法,意见在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内容方面明确,法学专业、具备法律知识的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或者通晓特殊语种、手语的学生,可以注册成为法律援助志愿者。高校师生可以根据自身专业优势和个人特长,结合当地需求,在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下,提供语言翻译、心理疏导、普法宣传等法律援助相关服务。(记者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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