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谢怡雯

近日,光大证券(601788.SH/6178.HK)披露2024上半年业绩快报,其中营业收入42.00亿元,同比缩减32.03%;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4.01亿元,同比缩减40.03%。

其中第二季度实现营收19.96亿元,同比大幅下滑41.80%,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7.14亿元,同比下滑幅度达到51.89%。

据光大证券披露,2024年上半年各业务条线中,经纪业务、投行业务、权益类投资业务均同比下降,影响因素包括市场权益融资规模下降、交投活跃度下降、市场波动加剧等。另外,在一季报中,光大证券曾确认了-7.27亿元的投资收益,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了13.5亿元。

来源:光大证券24年一季报

据Wind数据,光大证券投行业务板块2024年至今共完成了一单募集金额为9.61亿元的IPO(盛景微,603375.SH),对应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为6870.50万元,完成了一单定向增发(南亚新材,688519.SH),并累计承销了2223.35亿元的债券。

对于业务经营情况,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光大证券,光大证券方面表示:“以8月底披露的半年报为准”。

扣非净利润持续收缩

光大证券成立于1996年,总部位于上海,2009年登陆上交所,2016年登陆港交所。母公司光大集团由财政部和中央汇金公司发起设立,光大集团通过直接持股25.15%、间接持股20.73%控制光大证券。

据2023全年数据,光大证券最大业务板块为财富管理业务,收入占比达到48%,包括零售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业务、期货经纪业务、海外财富管理及经纪业务。

其次为机构客户业务,收入占比14%,包括机构交易业务、主经纪商业务、资管托管及外包业务、投资研究业务、金融创新业务及海外机构交易业务。

另外,企业融资业务收入占比11%,包括股权融资业务、债务融资业务、海外投资银行业务和融资租赁业务。资管业务、基金管理业务和海外资管业务合计占比13%;自营投资业务占比7%,包括权益和固定收益;股权投资业绩贡献为负。

时代周报此前曾报道,2023年光大证券由于全资子公司光大资本MPS案件与招商银行、华瑞银行发生和解,转回了部分已计提的负债和资产减值准备,导致非经常性损益增加。2023年光大证券业绩看似反弹,但在扣除上述非经常性损益后业绩实际连续两年下滑。

光大证券2022、2023两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9.14亿元和18.72亿元,分别同比下滑27.65%和35.74%,经纪业务以及投资管理业务等持续收缩。

10家营业部撤销,员工3年少了1000人

在业绩持续下滑的同时,担任核心要职的多位高管相继离职。

据光大证券公告,今年1月,光大证券公司业务总监梁纯良、监事吴春盛离职。3月,另一位公司业务总监李炳涛因工作调整离职。5月,光大证券副总裁王忠因工作调整离职。6月,同样是由于工作调整,另一位副总裁付建平公告离职。值得注意的是,付建平在2023年6月30日才刚被聘任为副总裁,任职还不到一年。

其中,5月辞职的副总裁王忠生于1972年,自2015年3月起担任光大证券副总裁,此前曾历任光大证券债券部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光大金控资管助理总裁、副总裁等职务。王忠的证券从业经验丰富,在入职光大证券之前,他还曾在国泰君安证券担任业务董事、以及在海通证券担任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部负责人。2023年内,王忠从光大证券共获得税前报酬总额130.58万元。

6月辞职的副总裁付建平生于1971年,其此前曾在光大集团内部多个子公司任职,包括光大银行发展研究部业务经理、战略管理部高级副经理、光大集团股权管理部处长、光大云付互联网常务副总裁等职务。在担任副总裁之前,付建平曾担任3年董事职务。2023年内,王忠从光大证券共获得税前报酬总额103.91万元。

业务下滑背后,光大证券在不断缩减员工规模。

今年以来光大证券已陆续公告撤销10家营业部,其中多家位于一线城市,包括北京西直门证券营业部、北京永安里证券营业部、杭州学院路证券营业部、杭州新业路证券营业部、广州天河北路证券营业部、广州琶洲证券营业部、茂名西粤南路证券营业部、太仓太平路证券营业部、济南龙奥西路证券营业部、深圳梦海大道证券营业部。

截至2023年末,光大证券员工总数8064人,相比2020年末的9240人已缩减13%。

另外,光大证券下属多家营业厅因内控问题在年内被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今年3月,宁夏证监局通报光大证券银川凤凰北街证券营业部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期间,存在向投资者提供风险测评答案、对投资者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与投资者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委托他人招揽客户、私自销售非公司代销的私募基金产品的情形。

5月,江苏证监局通报光大证券南京分公司下属营业厅在为部分客户开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权限时,因未能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未有效核实客户提供的资产证明文件和投资经验等材料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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