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7月9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金罚决字〔2024〕58号)显示,因授信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对信贷资金的贷后检查未发现部分信贷资金被借款人挪用于归还委托贷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对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万元。

(台海网综合)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