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嘉控股(00704.HK)发布公告,于2024年8月2日,公司接获于2024年8月2日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针对公司的清盘呈请。该呈请由中国信达(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呈请人)作出,旨在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的条文,将公司清盘。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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