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兴化市陶庄航运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开展船舶开航前自查,被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罚款1000元。

据金融界了解,兴化市陶庄航运有限公司在开航前,没有按照规定执行船舶自查步骤。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42条第1款的规定,构成了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53条,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对兴化市陶庄航运有限公司给予1000元的罚款。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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