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有自媒体博主发布视频,称一女子前往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报案时,该局经侦接待室一名警方人员口头告知该女子:“受理都受理不了,哪来的立案啊”“不受理就是口头告知你”,并称“法院是我们的上级”,此事引发关注。

同日,记者就此事向西安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进行情况反映,相关工作人员此后回应称,若当事人对口头答复不认可,涉事单位要书面告知而且是应当告知,目前已电告涉事单位向当事人出具相应文书。

图为网传视频截图

据网传视频内容显示,西安一女子因讨要某公司欠款一事诉至法院,后法院告知其此案或涉刑事案件,需警方出具此案不涉及刑事案件的证明法院才能立案。

9月24日,该名女子前往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报案,该局经侦接待室一名警方人员口头告知该名女子无法受理,该名女子遂提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警方即便不予立案也应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警方人员则口头答复称,“受理都受理不了,哪来的立案啊,没有一个不受理通知书,不受理就是口头告知你,没办法受理。”此后,上述警方人员还发表了“法院是我们的上级”“我们就是基层”“你如果想在我们经侦报案,你就重新拟定一个罪名”等言论。

图为涉事的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经侦接待室

29日,记者与发布视频的自媒体博主取得联系,对方告知针对此事其本人不便作出回应。同日,新黄河记者就上述网传内容向西安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进行反映,相关工作人员在了解完具体情况后表示,若当事人对口头答复不认可,涉事单位要书面告知而且是应当告知,目前已电告涉事单位向当事人出具相应文书。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即便不立案也应开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必须得开具书面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我刚才已经跟他们联系了。”

来源:新黄河

延伸阅读

新黄河记者:陈国亮

9月13日上午,网传有群众向浙江绍兴市委第十巡察组对外公布的受理举报邮箱传送电子材料,页面却显示收件人邮件地址不存在,邮件无法送达。爆料网友在群聊中发言称:“所以都是忽悠。”

13日中午,新黄河记者致电绍兴市委第十巡察组受理举报电话了解情况。工作人员称,他们是第十巡察组,邮箱地址中一串阿拉伯数字本应该是010,但公布的时候是0010,多了一个零,现在问题已经解决,两个邮箱都已成功收到邮件。

网友称巡察组受理举报邮箱无法送达邮件

网传群聊页面的截图显示,绍兴市委第十巡察组巡察单位是上虞区的公检法三家单位,上面公布了巡察组受理举报的电话号码、邮政信箱、电子邮箱。

新黄河记者在上虞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看到,9月5日有《绍兴市委第十巡察组巡察上虞区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议召开》的相关文章。内容显示,绍兴市委第十巡察组将在上虞区检察院巡察一个月左右时间。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开设专门邮政信箱、专门联系信箱和专门电子邮箱,其中电子邮箱为sxswxcz010@163.com。

官方公众号上公布的邮箱地址

新黄河记者在绍兴市纪委监察委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看到,9月10日发布的文章《九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完成进驻并公布举报受理方式》称,截至9月9日,12个市委巡察组已全部完成进驻。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邮政信箱和电子邮箱。第一巡察组电子邮箱为sxswxcz001@163.com,第二巡察组电子邮箱为sxswxcz002@163.com,第十巡察组电子邮箱为sxswxcz0010@163.com,第十一巡察组电子邮箱为sxswxcz0011@163.com,第十二巡察组电子邮箱为sxswxcz0012@163.com。

新黄河记者发现,第十巡察组电子邮箱,前后两篇文章中显示不一样,后者多了一个零。新黄河记者致电第十巡察组了解了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正在了解。

之后,一位自称是绍兴市委巡察办的工作人员致电新黄河记者称,各被巡察单位将通告贴在单位墙上或者公布在单位微信公众号上时,各自的电子邮箱都是对的。后来(9月10日)绍兴市里要发一个总的通告,他在综合整理文字材料时,从第一到第九巡察组的电子邮箱也都是对的,但到第十、第十一、第十二巡察组的电子邮箱时,在复制粘贴时忘记删除一个零。发现工作失误后,他经请示领导同意后采取补救措施时,又重新注册了0010、0011、0012的3个新邮箱,目前新旧邮箱都能接收群众举报的各类电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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