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74岁的刘晓庆今天上热搜了,而且上热搜的原因,竟然是被举报偷税!

通过热搜我们能看到,著名演员刘晓庆被深圳一市民实名举报涉嫌偷税,目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受理并启动调查。

从举报者提供的信息来看,如果举报信息为真的话,那似乎刘晓庆偷税的手段很高明。

因为她是通过名下小微企业上海某文化传媒中心,以“形象代言费”名义将330万元借款转为个人收入,并开具6%税点的增值税发票规避27%以上的个人所得税。而该企业还被指无实际经营场地、员工和社保缴纳记录,涉嫌虚开发票逃税。

而且举报人还拿出了很多相关举报证明:

目前,这位举报者对刘晓庆偷税的举报,已经登上了热搜第一:

众所周知,刘晓庆在二十几年前,就因为偷税漏税入狱422天。如果此次举报者举报的信息为真的话,那刘晓庆这就属于“明知故犯”了,而如果刘晓庆真的是“明知故犯”的话,那后果,可能就严重了。

因为根据我国的法律,第一次偷税漏税属于初犯,是有补救机会的,但是第二次或者多次偷税漏税,这就是跟法律对着干了。

所以,如果刘晓庆此次被举报如果被查出是真的话,那么再次偷税漏税的她,极可能同时面临行政重罚(高额补缴+罚款)和刑事追责(3-7年有期徒刑),而且因为她是累犯身份,司法裁量很可能是会从严处理。

而且要知道,现在正是给偷税漏税者立典型的关键时刻,而且刘晓庆是公众人物,她的这个光环属性,很可能会导致她的案件成为典型案例,而这种典型案件,一般处罚力度和社会影响可能都会明显高于普通人。

以下表格,就是第一次偷税漏税和第二次偷税漏税的区别:

所以刘晓庆作为一个著名公众人物,竟然在同一个地方连续跌倒两次(也有说不止两次),第一次犯错后竟然还不上心,20年后竟然还让别人找出同一个把柄,那么如果这个事最终调查是真的话,那我认为刘晓庆的这个案件,很可能会被作为一个典型处理。

而且更有意思的一个点是,最近刘晓庆主演的新剧《折腰》刚刚播出,而如果刘晓庆的偷税举报成立的话,那刘晓庆在这个名为《折腰》的剧里,估计就要“折腰”了(不知道会被剪掉,还是会被马赛克掉)……

其实刘晓庆的这次犯错,主要还是犯了“不懂科技”的错。

因为根据举报者提供的《检举税收违法行为记录单》显示,刘晓庆对其的330万元借款,是通过“形象代言合同”转入上海某文化传媒中心的,而且在这种情况下,还开具了42张增值税发票。

要知道,如今的科技,是完全和刘晓庆20多年前的那个时代完全不同的。

因为这种大额的“虚构交易”模式,在金税三期系统下,是极易被识别出来的。

毕竟这个系统通,可以过大数据比对资金流、发票流与实际经营情况,可锁定无场地、无员工、无社保的“三无企业”。

实际上,刘晓庆在大众面前,也是十分“爱国”的。

例如在近期,她就以“CHINA NIGHT”推广大使的身份亮相戛纳电影节,将熊猫、翡翠等文化符号融入造型,试图塑造一个“中国文化守护者”形象:

刘晓庆的这一举动,在当时得到了很多媒体的正面报道:

但是讽刺的是,一个爱国的“国家文化守护者”,却接连几次在税务问题上翻车出问题,这是不是跟司马南口上喊爱国,但私下却偷偷搞偷税漏税的事有点异曲同工之妙?

众所周知,武则天是历史上的第一个女皇帝,非常擅长博弈。

而刘晓庆则因曾经出演过武则天而闻名。

通过拆分交易、虚构合同、关联方转让等方式,将个人收入伪装成企业经营所得与税务系统进行博弈,不得不说这种博弈行为是非常“勇”的。

因为把330万元借款转为“形象代言费”,这既利用小微企业6%的增值税率降低了税负,又规避了27%的个人所得税。这种收入性质转换的博弈手法,不仅需要税务部门核查发票真伪,还要精准分析出业务操作细节——这种跟税收系统博弈的手段,不得不说是有点厉害的。

其实刘晓庆案件的独特之处,就是三个字——跨年代。

她第一次偷税漏税被查时,那时候,其实是中国税收法治的“粗放监管”时代。那时候,只要肯悔改,一般是可以补救的。

而现在呢,中国的税收已经变成了“精准治理”的时代。

二十年前,偷税漏税一般依靠人来查证追责,而如今,偷税漏税则靠的是金税系统等大数据监控来追责,估计很多人包括名人估计都还不懂这个现状。

而且作为公众人物,在如今这个时间偷税,大概率会成为典型,因为这样,才能敲打促使更多高收入群体自查。

文章的最后,我想说的是,如果一个人第二次以上偷税漏税被抓的话,是有可能会影响孩子考公考编的,而且即便出来了,在规定年限内如果要担任企业高管和法人的话,这也是会受影响的……

所以奉劝一些明星们,该缴税就缴税吧,普通人收入那么低,都去老老实实缴税了,而一些明星动不动就几百万上千万的收入,赚来的钱一辈子都花不完了,却还想着偷税漏税、还想着跟大数据博弈,这,真的是有点太“勇”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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