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交管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升市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向社会公布8名因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的人员名单。他们当中年龄最大的69岁,最小的25岁。

其中,2023年6月17日7时许,在门头沟三温路,王某醉酒驾驶小型越野客车由西向东超车时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小型轿车乘车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

2023年6月3日6时许,在丰台区南三环内环主路洋桥公交站处,董某驾驶小型轿车驶上站台,与等候车辆的三名行人发生事故,造成2死1伤。事故发生后,董某逃离事故现场,后被民警查获。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董某有期徒刑六年。

据介绍,终生禁驾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终生禁驾后,被禁驾人员仍处于全国交管信息联网动态监管之下,一旦发现报考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系统会自动锁定;若禁驾后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被查,还将面临严厉的法律惩罚。

交警提示,暑期为旅游旺季,随着出游人数增多,旅游客运和公路客运交通流叠加,需谨防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广大司机朋友一定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行车、安全驾驶,时刻牢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还应当立即抢救伤者并迅速报警,协助警方调查处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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