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宋代以后的礼,主要是适应宗族家族生活的家礼。礼学在宋代表现教化人成圣的途径,宋儒强调生命与德性的义理学内容,其出发点是敬天爱民的道德实践,通过践行仁而成圣、成贤,由性命与天道而开出。

于是宋代礼学区别于先秦至汉唐那种融合政治、制度和文化几个方面内容的“整体主义”,开始面向社会层面转变,在现实安顿传统儒学的内容,更加注重家族组织团结的“秩序”。

一、礼学的崇古与维新

儒家传统文化是一个以伦理理性为本位、而不以科学理性为本位的静态文化系统,它总是通过抑制易变因素、变革因素以同难变因素、保守因素保持有序平衡,来造成自身超稳定的惯性文化价值结构。礼学传统是一个富有应变能力的弹性文化系统,它决定了中国文化的精神不是对结构的破坏和超越,而是对这种静态文化系统的完善和改良。

《家礼》继承儒家经典的文化精神,来保存和延长自己的文化生命,又不断吸收、同化现实变化因素,通过碰撞与交流强化、加固了礼学的超稳定结构,因此朱子治礼特别注重因袭和损益的问题,强调适时而不泥于古。

《朱子新学案》记载:“朱子考礼,一则注重当前实事,一则求之历史因革,而探讨求证于古经籍之所记载。所考皆为实际事务之当有用者,非徒为尊经媚古、炫学矜博也。”

《家礼》的特点是“崇古”,讲求对于礼学传统的因循和继承。朱子批评了只讲损益而不讲继承的治礼倾向,古礼佚失情况比较严重,存于今者无几。古礼多不可考,“礼崩乐坏”之后原书典籍多保存不完整或佚失,加之注者知识储备能力不齐,对于经典的解释和注疏不尽得原义,故而存于今者大抵只剩个名目。

但是考古之于礼学又是必要的,义理作为“私人事”可以创制,但议礼考礼是“操乎上”之说,不得完全不考究。故而朱子虽知古礼不可考,仍讲求因袭之用。

那么该如何因袭古礼?朱子认为“惟《仪礼》是古全书”,“《周礼》《仪礼》可全信。《礼记》有信不得处。”因为《礼记》是秦汉上下诸儒解释《仪礼》的书籍,并且还有其他解说作为附录。

朱子强调治礼应该以古礼经为本,不得参照杂书伪书,对于注疏注解类内容,在修编礼书时要特别注意详细列出,作为读者参考之用,而不是任由读者主观臆断、妄自揣测,抛弃礼经大义。

礼仪规范的实践是礼之本,对于礼义的引申和发挥不能忽视《仪礼》的本体作用,儒家追溯礼之根源,并非是为了在形式上还原古礼,而是对于礼乐本始意义——人的本真情感的思考和警觉。礼制随着时代和习俗的变化而变化,其发展有赖于对传统的继承,这是由道德的相对独立性和内在沉淀性所决定的,也是礼制能继往开来的普遍规律的要求。

能显著诚信、弃去浮伪,便是知礼之情;能量事制宜、穷本知变,便是能制作礼。朱子对礼本的探索实则是为了制作新的礼乐,是继承周礼为己任,重建道德秩序的历史担当,是“礼以义起”的礼学思想的表现。

二、朱子礼学的普罗大众观

《家礼》记载:“尝独究观古今之籍,因其大体之不可变者而少加损益于其间,以为一家之书。”

《家礼》本之《仪礼》,参之《论语》《诗经》等十多种礼书,坚持礼义大体不变而稍加损益而成。《家礼》扎根于儒家经典,虽就形式上呈现了超越于传统的新阐释,但本质上不背离古意。

《家礼》也讲变革与维新,故而朱子编修礼书的宗旨在于“考古以通今”,注重礼在当下的实用性问题。朱子曾感慨“古礼难行”“古礼如此零碎繁冗,今岂可行!”除了佚失严重和解释不当等原因,古礼的规制严格和礼节繁复也是影响礼仪实践的一个重大难题。

朱子并不认为古礼能够完全实行于今,古代之礼学是名家专门钻研此事,学者有所传授并终身守而行之,凡有所疑惑,辄就质问,上至宗庙朝廷之礼、下至乡党士庶之礼,皆是一一分明,而今便是无有此者。礼若是要做,便只能重铸,古礼不能一一尽行于世,便存个礼经大义于脑海之中,于细节问题加以变通便可。

礼的涵义在“礼不下庶人”时期象征等级名分、沟通天人关系的特定阶层礼仪,宋代“士庶通礼”,行礼阶层、仪节内容、礼器内涵都发生了改变,故而礼的制订、实践与传承需要“随俗而令今之可行”。

“时”是礼之编订的基本原则,礼出于民情民俗,圣王因而为之节文,切于时用,是礼能合宜适中的原因。今人治礼必先理会得大本大原,再因时宜之修改,才算是合时之宜。“今日行之正要简,简则人易从。”

《书仪》难行于世便是礼节过于繁复之因,古礼繁琐,圣贤贵族之家尚且难行,何况平常百姓,而礼久不施行则易废,必然“随家丰俭”。再如服制,朱子认为衣冠本是便身之用,古人未必尽如礼义、又随时增添,名物愈繁。古语晦涩复杂,士人尚未能尽得其义,况乎庶人?故而编修礼书“只以今之俗语告之,使之易晓,乃佳。”

礼书是兼之庶人阶层,必须采取民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行礼,这有助于礼仪向社会生活的渗透。无论是变革古礼还是简易行礼,《家礼》的修订目的都是为了让繁复难行的古礼能够重现于世,这是朱子礼学由政治转向生活、由义理转向实践的体现。

三、礼制下移与私修礼书的盛行

唐末五代社会发生大动荡,门阀士族阶层逐渐退出历史的舞台,不同阶层之间由贵转贱、由贱而贵的现象时有发生,社会阶层的等级划分不再界限分明。传统大规模聚族而居的制度被破坏,个人的人身依附关系趋于松弛,庶人阶层日益成为占据社会大部分人口的政治力量和经济力量。

出于挽救世风、匡正时俗的需要,统治者在政治制度层面制定了一系列礼仪制度,并在思想层面倡导“以孝治天下”,重整宗族制度,以期由思想权威的统一带来政治秩序的统一。

社会上,精英阶层积极修编谱牒和家礼等,以增强宗族凝聚力,在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和促进社会良性运作上,起了重要作用;科举制的兴起使得庶人拥有了提升社会地位的机会,促进了礼仪文化的传播与发展。

礼被解释为囊括人的一生、面面俱到的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逐渐由社会上层向下层渗透、并最终融入社会。其制礼标准也由为国家政治秩序而建的“国礼”,成为私人行为准则的“家礼”。它是统治者通过礼制施行社会控制的手段,“礼制下移”本质上是关于政治系统的统治与社会力量的控制开始下移和延伸。

《周礼》记载:“家宗人掌家祭祀之礼。……掌家礼与其衣服、宫室、车旗之禁令。”

作为最能代表儒家礼学思想的祭祀礼仪,家礼由于不具备祭器和家庙等硬性标准,更是让普通人望而却步。儒家学说是深以阶级流通性的强大为然的,故而摈弃了以前为贵族所设立的知识独占制,大量吸收庶人优秀知识分子进入贵族外围,在此基础上,士大夫阶层可以说是贵族的扩大。

《名公书判清明集》记载了许多当时“名公”们,对百姓以圣人礼法说教代替暴力刑法的方式,以教育的手段使人心服口服,表明统治者希望把普通百姓纳入礼教秩序的志向。《家礼》经由国家的礼典确定了权威地位,以礼书作为理论支撑,加之服务于日常生活为目的的日用知识读本作为路径,在宋代实现了“礼制下移”。

《政和五礼新仪》对庶人的婚丧冠礼都做了相对应的规范,虽然由于与现实庶民阶层生活相差甚远、故而难以在民间传播发展,但作为宋代第一部庶人之礼的官方礼典,成为礼学发展的转折点,反映出统治者对于建设庶民之礼的重视,标志着宋代制礼的重心开始由专门为上层社会服务、而下移至民间社会,更多考虑现实生活和实践的内容。

结语

宋代家礼的编撰者是出身平民阶层的官僚士大夫,礼制也由此而推广到平民阶层,结合官方教化发展的趋势,“礼制下移”有了进一步的意义,并且成为了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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