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法院联合该县检察院、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到沅江流域泸溪段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将被告人主动购买的价值33万余元共55万余尾鱼苗放流至沅江。该院还现场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司法审判?增殖放流?法治宣传”,引导督促生态环境“破坏者”转变为生态“修复者”。

  图为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现场。

  记者 陶琛 通讯员 李真 摄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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