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一位汽修店老板在网上爆料,自己的店面因为没有按规定进行报备,遭到了当地交通局罚款1000元的处罚,比较奇怪的是,执法人员竟要求他扫码转账给私人账户。

该老板晒出的罚款单据,是一份手写的单据。让人很难相信这都2024年了,怎么一些地方的执法部门还在用手写罚款,而不是开具电子罚单。

罚单上的收款单位为虞城县交通运输局,罚款原因为:从事机动车维修业务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

查询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的确有相关规定: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既然有法可依,那汽修店老板也说不上什么,只能认罚。但奇怪的是,他表示在执法人员开出罚单后,一位执法人员竟然让他扫自己的微信收款码,将罚款交到他的个人账户里。汽修店老板很疑惑:这样符合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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