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假乱真

我探最近一天24个小时得有48个小时挂在网上。

只想为大家搜刮新鲜的、有意思的,当然最重要是优秀的好剧。

功夫不负有心人,一部符合标准的英剧映入眼帘。

看类型:悬疑、犯罪、侦探。

集齐了大家喜欢的几大要素。

并且,剧中还有大量的英式冷幽默,不时让人会心一笑。

豆瓣8.7分,打开页面,一水的好评。

有人高呼:

“很久没看到这么正统的BBC探案剧了!就是这个感觉太对了!!!”

还有网友评价它是“当代版神探夏洛克”。

要知道,曾几何时,《神探夏洛克》是无数英剧爱好者的白月光。

2017年第四季完结后,大家难再找到同类型的好剧。

《神探夏洛克》剧照

能与《神探夏洛克》比肩,一定不可小觑。

可再一看,《谜探的路德维希》评分人数至今刚破3000,真不该如此冷门。

因为我探一口气刷完6集后,发自内心觉得这部剧虽短小轻快,却也足够酣畅淋漓。

它不应该被埋没,而应该被更多人看到。

毕竟,这是真正的宝藏。

究竟好在哪里,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品一品——

「谜探路德维希 第一季」

Ludwig Season1

2024.9.25英国

主人公约翰(大卫·米切尔饰演)是一个超级典型的i人(内向的人)。

中年单身汉一枚,不喜欢出门更不喜欢社交,他唯一的爱好就是谜题游戏。



而他也是个谜题作家,笔名叫路德维希(Ludwig)

这是向他最喜爱的音乐家贝多芬致敬。(贝多芬全名:路德维希·凡·贝多芬)

屋子里摆满了署名路德维希的谜题书。

很显然,约翰就是典型的埋头于自己的小世界从而远离人群的社恐。

但是某天,电话铃声突然响起,平静生活被打破。

电话那边,是他双胞胎哥哥詹姆斯的妻子露西,也就是他的嫂子。

嫂子表示她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必须要和约翰当面说。

甚至都给他叫好了计程车,让他赶到她在剑桥的家中。

这个要求让约翰非常为难。

作为一个标准的i人,出门的难度基本等于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但碍于嫂子态度恳切,只好硬着头皮前往剑桥。

到达后,约翰还没来得及抱怨,嫂子就开门见山告知他一个坏消息:

约翰的哥哥詹姆斯失踪了!

原来,詹姆斯是一名高级警探,在参与一个案件的调查中,詹姆斯似乎发现了警局内部不可告人的秘密。

他开始变得沉默寡言,直到有一天,他彻夜未归。

只留下一封信,让妻子带着孩子赶紧离开。

更诡异的是,詹姆斯交代妻子不要相信他的任何同事。

妻子一头雾水,翻遍家中所有角落也没有发现詹姆斯留下的其他消息,而詹姆斯经常用来记录案件线索的橙色笔记本也不见了。

她猜想这个笔记本或许在警局里,而让詹姆斯消失的秘密可能就在这个笔记本里。

但她尽管是警察家属,却也无法进入警局内部。

万般无奈之下,她想到了与詹姆斯共享一张脸的约翰。

她想要约翰扮演詹姆斯,潜入警局找到笔记本,并借此帮忙找到詹姆斯。



对于约翰来说,出门见人已经用光了所有勇气,现在又让他扮演哥哥,等于是要他的命。

可他架不住嫂子的苦苦哀求,更架不住内心对于哥哥的担忧。

于是,第二天约翰换上哥哥的行头到了警局。

从进门开始,他的呼吸就开始变得急促,怎么看都怎么像个冒牌货。



但双胞胎的好处就在于,脸就是铁证,没人怀疑他的奇怪行径。

不过,坏处也很快体现。

约翰还没来得及进入哥哥的办公区,就被哥哥的同事卡特叫走调查一桩命案。



有案子,警察就得上,而约翰现在演的就是警察。



俗话说:送佛送到西。

演戏也要演到底。

天选倒霉蛋约翰就这样被带到了案发现场。



血淋淋的尸体如同当头一棒,而警员们的分析更是听得他云里雾里。

感觉此时的约翰内心一定发出了哲学三连问: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干什么?

最重要的是,会破案的警察真不会演啊!

可冷静下来的约翰发现,摆在他眼前的命案犹如一道谜题,其中有规律。

而他可以利用规律试着来破案,正如同解答谜题一样。



接下来,一个白板,一支笔,约翰列了一套旁人完全看不懂的解谜数列,并开始了他的推论。



一套旁若无人的操作下来,竟然真的从在场的嫌疑人中锁定了真凶。

这是第一集的内容。

而在其后的五集中,约翰不仅要继续调查关于哥哥的线索,还利用自己的解谜的技能又破获了五个离奇的凶杀案。

很明显,《谜探路德维希》采用的是单元剧模式。

有一条主线引出剧情,然后每集一个支线小故事,够经典也够精彩。

在这其中,最精彩的便是约翰这一人物设定。

乍看起来,他除了做谜题编谜题之外一无是处。

但恰恰是谜题专家的身份,给予他参与破案的可能性,也给予他调查哥哥失踪原因的责任感。

人物成立且非常可信。

当然,角色出彩,演员起了大作用。

既好笑又烧脑

扮演约翰的大卫·米切尔不算很出名的演员,可能要非常熟悉BBC(英国广播公司)出品的电视剧才知道他。

他曾在高口碑剧集《新贵》中扮演莎士比亚。

以其独特的喜剧表演风格,让高不可攀的莎翁变得生动可爱起来。

《新贵》剧照

莎翁都能演好,《谜探路德维希》中的约翰更是不在话下。

他一出场,仿佛就是社恐本恐。

初到警局时,他看见哥哥的同事们跟他打招呼,吓得不知如何应对,躲进电梯唯恐对方跟他搭话。

从面部表情到肢体动作,都写满了害怕。





观众似乎都能感受到他加快的心跳和脉搏。

而到了后期,随着他破案成功,建立了一定的信心。

我们会发现他行为举止都逐渐变得正常起来,甚至看到自己被报道还有些窃喜。



也正是在这样丝滑的表演转换中,喜剧性自然而然地呈现了出来。

也可以说,喜剧效果是建立在约翰的身份反差感上。

从怕社交怕得要死,到不得不与各种人打交道。

他在这期间撒谎、犯错、出丑。

想保住案发现场的证据时,还要问同事:“那是证据对吧?”



几乎是要告诉别人他是个冒牌货。

而他除了因身份反差而丢人之外,还常常因为没有情商说话不合时宜而让别人不知所措。

比如在第二集中,他审问一个嫌疑人。

当问及对方的资质时,对方装X说自己上的是社会大学。

他却脱口而出:无资质。



好笑的点不在于他说实话,而在于他说出实话不觉得有任何问题。

与熟人相处时,他依旧不讲究说话的方式。

比如嫂子给他看他哥哥留下的信时。

他突然来了一句“我爱你”



嫂子慌张起来,以为约翰在跟自己表白。

结果约翰是硬生生从信的内容里面发现了藏头的“I LoveYou”

嫂子尴尬地原地抠脚,他却不以为然地在佐证自己的发现。



不得不说,约翰有种“不顾别人死活”的好笑。

也恰恰是这种“不顾别人死活”让约翰能够忽略自己的假身份,而专心于探案。

甚至有时同事都觉得案子毫无疑点的时候,他仍然能运用自己的解谜思维发现问题。

而约翰别具一格的推理方式也是本剧的又一大看点。

比如在第三集中,一名女导游惨死于剑桥某教堂。



她生前接触过的几位游客都成了嫌疑人。

其他警员认为,游客和导游短暂接触很难构成作案动机,所以作案的应该是熟人。

但约翰却排除了这种可能性,他认为熟人作案不可能在光天化日之下。

他决定自己走一遍导游的路线,以解决空间谜题的思路寻找蛛丝马迹。



他代入导游的视角,意外发现导游在拍照时可能拍到过一位游客杀人的证据。



游客想找导游毁掉证据,争抢之中误杀了导游。

在反向的推导过程中,一场连环误杀案浮出水面。

所有人惊得目瞪口呆,犯人自己更是当场承认。



在《谜探路德维希》的评论中,有观众质疑每次立案都要靠犯人自己承认有些儿戏。

但其实该剧的重点并不在于法律判定流程,而在于约翰另类的推理过程。

他一反常人逻辑的解谜法往往会让犯人惊讶之余也感到佩服。

再说,铁证如山,不承认也没办法。

因此,看该剧看的是新颖和出其不意,而不是是否符合死板的流程。

天才火花,凡人情感

《谜探路德维希》六集看下来可以说与“死板”二字毫不相干,并且非常灵活。

节奏快,条理清晰,又将喜剧性与悬疑性融合得天衣无缝。

而其中融合得最精妙的当属第四集。

在第四集中,剑桥警局接到报案,某工地一个工人坠楼死亡。



约翰和同事卡特到现场勘查,卡特凭直觉判断这就是一场意外。

工头也说,工地上出现这种事很正常。

但约翰在与其他工人交谈之中,却觉得这不是意外。



死者是一个恶作剧爱好者,他会在网上申请账号搞一个假身份逗自己的工友玩。

比如扮演移民局工作人员,吓唬从波兰来的工友即将被驱逐出境。

如果说,喜剧是冒犯的艺术。

那这位工人大哥玩的则是找死的艺术。

约翰进而又了解到,死者死亡当天并不应该出现在他坠楼的地方。

工人之间轮换班次,把他换到了案发地。

而且死者换班位置的发电机布线非常凌乱,上面还有水渍,一启动必然触电。



约翰隐隐觉得这之中定有蹊跷。

所有的工友,包括工头都被死者曾经搞的恶作剧戏耍过。

因此,所有的人都有作案动机。

但如何找到这个人呢?

约翰想到了他设计过的一种谜题——逆向棋。

逆向棋的灵感来源于国际象棋,根据棋局上棋子的位置及下棋的逻辑来逆向推导上一步棋的走法。

对于常人来说,下棋不难,但精通棋局那几乎等于天方夜谭。

但约翰毕竟是这道谜题的设计者,他将所有的工人想象成棋子,他们换班的过程便被类比成下棋的步骤。



找到最关键的那一步,即等于找到了嫌疑人。

工人们看他这一通操作拿他当傻子,殊不知一切尽在约翰的掌控之中。

最终锁定了嫌疑人,如同国际象棋最让对手无奈的那个单词:check(将军)。



观众既有拨开悬疑迷雾后恍然大悟的爽感,也有因逆向棋这个概念获得的新鲜感。

更有对天才的佩服之情。

《谜探路德维希》除悬疑烧脑与轻松好笑之外,也有其别样的深度。

而这深度即建立于“天才”这一身份之上。

前面说过,“路德维希”这个笔名是向伟大的音乐家贝多芬致敬。

少年时代的约翰,常常因为自己的古怪行为被歧视、被欺负。

而能给予他心灵慰藉的就是谜题。

每当他做谜题的时候,他都会放一曲贝多芬的音乐。



《欢乐颂》响起之时,也是少年忘记烦恼的瞬间。

那一刻,约翰变成路德维希,变成与天才比肩的谜题之王。

也正是路德维希的身份,或者说也正是贝多芬音乐的鼓舞。

让约翰担起本不属于他的警察之责。

为正义、为良善、为真相,一次次突破自我。



更可贵的是,这位实打实的天才亦有普通人的悲悯。

在最后,明明可以全身而退回到自己的小屋的他,还是选择留下来。

一是为警局继续服务,二是为探究哥哥消失背后的原因。

尽管他知道这一切的背后可能有他无法承受的后果,他还是没有退缩。

这也是《谜探路德维希》最终能够打动人的地方。



毕竟,天才的火花固然耀眼。

但凡人的情感才会令人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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