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化交易已有异常交易监管标准 将适时以适当方式发布】财联社6月9日电,沪深北三交易所近日分别制定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财联社记者获悉,沪深北交易所已对程序化交易制定针对性异常交易监控标准,内部已经试运行,并将持续征求境内外投资者意见。《实施细则》结合程序化交易行为特点,对异常交易情形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了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短时间大额成交四项异常交易情形,并对相关情形的时间区间要求及行为要素作了细化。这意味着,除了目前交易所股票实时监控细则规定的5大类14种异常交易行为外,还额外明确了四类重点监控的程序化异常交易情形。根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投资者发生异常交易行为的,交易所将依规采取书面警示、暂停交易等自律管理措施。业内指出,《实施细则》是首次对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做出规定,对市场的影响以及对投资者交易行为的规范意义有待进一步观察,交易所在官方新闻稿中明确表示将根据《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相关监管要求,适时以适当方式发布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标准。(财联社记者 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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