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7日讯 上交所网站昨日公布关于终止对江苏宝众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宝众宝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交所于2023年6月30日依法受理了宝众宝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日前,宝众宝达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江苏宝众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江苏宝众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保荐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宝众宝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宝众宝达主要致力于为全球知名植保、新材料及制药公司提供定制生产服务,并从事部分动保、医药自主系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香港瑞华药业国际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59.04%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陈荣、陈华为兄弟关系,陈荣、陈华和王琳(LINWANG)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三人通过香港瑞华间接控制公司59.04%的股份;同时,陈荣直接持有公司4.69%的股份,陈华通过上海宝犇间接控制公司4.69%的股份,因此,陈荣、陈华和王琳(LIN WANG)三人合计控制公司68.41%的股份。陈荣担任公司董事长、陈华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王琳(LIN WANG)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三人共同在公司生产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中王琳(LIN WANG)为加拿大国籍。 

  宝众宝达原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4,504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司原拟募集资金100,000.00万元,用于辽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产业技术研究院项目。

  

  宝众宝达本次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曾双静、廖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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