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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泉州8月6日电 (记者林盈)6日上午,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发行了首批“绿票”,迈出林权资产折算量化机制的新一步。

永春绿票首发仪式现场。林启彬摄

据了解,永春绿票分为合作经营类(Ⅰ类绿票)、林下经济类(Ⅱ类绿票)、林业碳汇类(Ⅲ类绿票)三大类,村集体、社会资本、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分别占股,形成村里出地、社会资本投资、国有企事业单位造林开发的多种类经营票据融合模式。

其中,Ⅰ类绿票由村集体出地(占股30%),社会资本参与合作造林(占股19%),国有企事业经营造林(占股51%)。Ⅱ类绿票由镇村成立公司提供林下空间;社会资本(占股29%)投资支持;国有企事业(占股51%)投入基础设施提升林下经济发展能力,并通过租赁流转给市场经营主体投资发展林下经济,取得收益。Ⅲ类绿票,由国有企事业(占股51%)与村集体(占股49%)合作开发林业碳票,根据碳票管理办法及方法学进行开发、交易获得收益,再对收益进行分配。

如此一来,林业资源便成了具备增值、交易、流转、质押、兑现、融资等复合功能的市场化资本要素。

福建省林业局副局长林旭东表示,永春“绿票”的推出将对进一步完善与林农利益联结机制,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林农变股东,促进资源增长、林权增益、林农增收等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融合了林票、林下经济经营权证、碳票等多种功能的永春“绿票”,采取流转、租赁、合作等方式收储整合分散化、碎片化、偏远化林地,通过永绿林业公司专业化运营,推动林地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经营,带动林业由粗放经营向精细管理转变。其“林地使用费+利润预分红”模式,有助于巩固农村基层组织、促进乡村振兴,实现惠民富民。

永春是福建省重点林区县,森林蓄积量达781万立方米,林业总产值达150亿元,2014年被确定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区域。“绿票”模式提出后,全县盘点可开发森林面积86万亩、预计每年收益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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