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健 泰安报道

7月19日,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泰安市委常委、副市长唐传营介绍泰安市“红门路—岱庙—通天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红门路—岱庙—通天街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及其控制要求。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王印林答:根据《泰安市红门路—岱庙—通天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要求,该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包括红门路地段、岱庙—通天街地段、环山路地段,面积约55.5公顷。

对于该区域,制定了严格的控制要求。

严格建设活动审批程序。街区内原则上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确需新建、扩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征求同级住房城乡建设、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经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严格传统格局和风貌控制。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改变历史街巷格局、尺度和铺装形式。进行改建、修缮等活动时,建筑高度、体量、色彩、材质等应与街区历史风貌协调,建筑高度应符合规划限高要求。对街区内,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进行修缮。

严格建筑外部装置和标识标牌管控。严格控制户外广告招牌、LED大屏幕及空调外机的设置,不得遮挡、覆盖具有传统特色的建筑立面,不得破坏建筑空间环境和景观,不得影响历史街区传统风貌。交通信号灯、道路指示牌、旅游标识牌等标志系统,应与街区传统风貌相协调。

其他控制要求。对于文物保护单位、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展示利用等工作,应符合相关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处于风景名胜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还应符合风景名胜区相关规划、法规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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