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喝了酒,冲动之下动手打了民警,真是不理智。”法庭上,被告人小丽(化名)懊悔地说。

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袭警案,小丽因酒后暴力袭击警察的行为,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女子酒后与朋友争吵 民警调解被打

2024年10月某日晚9点,临湘市某派出所接到一夜宵店老板报警,称店内有两名顾客酒后发生争吵,不仅影响店内正常经营,还引发周边顾客围观。两名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抵达后,民警第一时间介入调解,及时制止了小丽与朋友、老板之间的争执,并将小丽及其朋友劝离该店。

晚10点,民警在返回派出所的途中,发现小丽与朋友又在附近一交岔路口发生激烈争吵。为防止矛盾升级,民警下车介入调解。劝离过程中,小丽情绪失控,连续挥拳击打民警,后被另一出警人员当场控制。事后,小丽向被打民警赔礼道歉并给予民事赔偿,取得了谅解。

2024年11月,检察机关指控小丽犯袭警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丽酒后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小丽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小丽案发后主动向被袭民警赔礼道歉、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量小丽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饮酒要适量,切不可贪杯,酒后更应谨言慎行,避免冲动行事。尊重执法就是尊重法律,敬畏规则才能守护安全。人民警察肩负维护社会秩序的重任,其执法权威不容挑衅,任何暴力袭警行为都将受到法律惩处。

潇湘晨报综合岳阳日报

(来源:岳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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