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孔天骄)8月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黄华波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时指出,《指导意见》放宽了共济范围,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到了近亲属。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黄华波。中国网直播截图

黄华波介绍,近亲属是指《民法典》中规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果这些近亲属是参保人,在报销医疗费用时,使用共济人的个人账户进行结算。

此外,《指导意见》还扩大了共济地域。第一步是力争在今年年底之前将共济范围扩大到省内的跨统筹地区使用,第二步就是明年加快推进跨省共济。此外,需要强调的是,家庭共济主要是共济职工个人账户里的钱,不包括统筹基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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