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7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新疆阿克苏水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水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3年3月2日依法受理了新水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日前,新水环保向深交所提交了《新疆阿克苏水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新疆阿克苏水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请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新水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新水环保主营业务为提供供热、供水、排水及其配套市政工程服务,并辅助管业制造、水质检测、建材检测等业务,致力成为生态环保型区域内市政公用服务运营商。 

  信诚投资持有公司12,570.24万股,占总股本的74.48%,是公司的控股股东。阿克苏市国资办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新水环保原拟在深交所主板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5,625.6328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新水环保原拟募集资金52,712.84万元,用于阿克苏市城区集中供热基础应急热源厂工程(经济技术开发区)、阿克苏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三期工程、阿克苏智慧供热节能改造工程、智慧公用平台建设项目。 

  

  

  新水环保的保荐机构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诚诚、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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