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8月2日讯 根据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宁市监处罚(2024)61号)显示,因违反《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对宁德市实验学校处以人民币8800元罚款。

据了解,宁德市实验学校是一家从事全日制中小学教育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10年07月13日,公司坐落在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兴宁路8号,法人是陈杰,注册资本为3760万元。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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