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国皇帝中,朱元璋可以说是对自己家族人最好的一个,不仅在法律上给予了他们特权地位,使得《大明律》无法直接对他们进行定罪处罚;还根据宗室成员爵位的高低,制定了详细的岁禄额外。 起初,朱元璋每年所给的宗禄是比较丰厚的,比如亲王可以得到五万石禄米,郡王也可以得到六千石禄米。但后经过了一次禄米的削减,亲王减为一万石禄米;郡王减为两千石禄米。

其余分别为镇国将军可以得到一千石禄米;辅国将军可以得到八百石禄米;奉国将军可以得到六百石禄米;镇国中尉可以得到四百石禄米;辅国中尉可以得到三百石禄米;奉国中尉可以得到一百石禄米。 公主及驸马可以得到两千石禄米;郡主及仪宾可以得到八百石禄米;县主及仪宾可以得到六百石禄米;郡君及仪宾可以得到四百石禄米;县君及仪宾可以得到三百石禄米;乡君及仪宾可以得到两百石禄米。 但即便已经做了禄米的削减,还是属于比较多,就当时的现实情况而言,二十七位藩王,每人每年一万石禄米都是难以得到完全的落实。

更何况,朱元璋还新增了一条全新的规定,郡王的嫡长子袭封郡王者岁赐比始郡王减半支给,并且还允许自己的后世子孙去更具实际情况,更改这条规定。 朱元璋这过分自信的一个举动,无疑为将来大明王朝的财政埋下了一个极大的祸根。 而且由于朱元璋本人还根据客观情况的考量,去随意更改藩王的岁禄,这就为后代的各个皇帝树立了一个不太好的榜样,他们有样学样,造成了藩王岁禄的支出数额经常取决于皇帝的一念之间,后世的藩王岁禄也因此而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

在朱元璋之后,明朝又先后经历了三次给藩王增加岁禄,分别在永乐靖难,仁宗继位以及英宗复辟后,其中永乐和英宗之所以要选择加禄,主要是由于他们当时的统治基础不太结实,需要去笼络这群宗室人员。 由此导致了朝政对于藩王岁禄拖欠问题屡屡出现,而且还不局限于一地,无论是亲王还是郡王都存在这禄米拖欠问题。 到了宣宗皇帝时期,由于朝廷的欠禄,已经导致了部分藩王贫困不堪;弘治时期,山西已经开始出现了由于藩王岁禄过多而引发的财政危机;到了嘉靖年间,不仅山西发生了这样的财政危机,河南、陕西、广西、湖广等地也屡屡被宗禄弄得苦不堪言。

为此,嘉靖末年不得不针对宗禄进行一番改革,推行了《宗藩条例》。《宗藩条例》的主要内容为严格规定宗室的吉凶大礼及逢年过节的赏赐,其出发点是减少宗禄的开支。 但《宗藩条例》所针对的对象为郡王及其以下的宗室,也就是下层宗室,对于像亲王这样的上层宗室是没有丝毫的限制作用,亲王的特权没有受到丝毫的动摇。所以嘉靖朝的这次宗禄改革并不能很好地解决,宗禄问题对于财政所造成的巨大压力。 到了万历朝时期,朝廷又针对此出台了宗禄永额制。这项制度依旧是针对下层贵族的,亲王和郡王的岁禄依旧按原额支取银钱,将军以下的宗室才根据家族人数的多寡进行均分。

但这项制度存在着巨大的弊端,那就是这些下层宗室经过了时间的推移,每一个人所能够均分到的禄米就越少。 而且这些下层宗室,他们不同于亲王、郡王这样的上层宗室,朝廷所派发的禄米已经成为了他们的基本生存保障,如果朝廷拖欠不给,或者拿到手里的禄米太少,他们有可能连活着都困难,处于被朝廷给遗弃了,由此容易滋生宗室犯罪问题,扰乱社会的治安。

而上层宗室的禄米却没有受到过多的限制,依旧对朝廷的财政造成大量的压力。 由此万历朝的宗禄永额制度也没能从根子上解决了宗禄所造成的财政压力。这种压力一直持续到了明朝灭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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