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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城区首例执法案件以彭李街道名义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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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玉成 滨州报道 通讯员 范佳琪
近日,彭李街道综合执法保障中心通过部门协同协作配合,对辖区内一处施工车辆撒漏污染路面问题进行了立案。这是彭李街道综合执法保障中心挂牌成立以来,以彭李街道名义进行立案的首例案件,也是全区赋权执法后的首案。
彭李街道综合执法保障中心队员近日在夜查建筑工地时发现,某工程运输公司渣土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存在渣土车辆密闭不严撒漏情况。经调查取证后,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停车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依据《滨州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彭李街道综合执法保障中心在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下,对车辆所属单位予以立案并开展了执法调查,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按照法律程序跟进案件。
此案件是自五月份滨城区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以来,第一例以乡镇街道为执法主体的案件,标志着彭李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切实解决基层管理中“权小责大”“看得见管不着”等问题。下一步,彭李街道综合保障中心将强化统筹协调能力,聚焦人员重组、机制重塑等,不断加强赋权事项的落地见效,做到接得住职权、更用得好职权,奋力打造具有彭李特色的综合执法改革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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