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邱延波

法令不彰,信仰难行。

据大风新闻报道,7月2日,有律师发文称,在贵阳市云岩区法院开庭时,遭遇法警暴力执法。原来,在开庭时,云岩区检察院新增了一名出庭检察官,律师按照正常程序要求查看其派员出庭通知书并复制。审判长让书记员将该文书交给律师查阅,并告知庭后才能复制。在审判长宣布休庭后,部分辩护人要求复制文书被书记员拒绝。律师何智娟与审判长就此事进行沟通。沟通过程中,她注意到旁听席发生争吵,发现她的助理被七八名法警围着,情况不明。她拿出手机对法警执法现场进行录像,被法警推倒并抢走手机。

图片来源:刑辩女团微信公众号

律师在休庭期间能否拍照取证?法警有权出手抢夺手机吗?有第三方律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对法庭纪律有明确规定,禁止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但是,并没有法律禁止在休庭期间录音、录像、拍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法警在没有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令,也无危及法庭内人员人身安全或者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等情况下,不得直接采取处置措施。在这次事件中,审判长并没有下达指令,法警向律师“动手”并抢走手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图片来源:刑辩女团微信公众号

相反,律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权却是有法可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我国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监督权。公民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录音、录像、拍照,正是行使监督权的具体体现,应依法保护。

7月3日,涉事律师表示,在被贵阳云岩区法院法警抢夺手机近30个小时后,法院主动联系她的团队,希望她到法院沟通此事。随后,法院相关负责人和庭长表示,不需要她删除视频,也将手机归还,同时已将云岩区检察院新增检察官的派员出庭通知书复制给了她。

图源:视频截图

律师要求查看文书,是行使监督权;律师要求复制文书,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律师在休庭期间拍照取证,是记录事实真相。在法院这样一个最应该讲法的地方,这些合法行为遭到粗暴干涉,会让法律减弱光芒。

值得庆幸的是,涉事法院能够正确认识问题,答应归还手机且不要求删除相关视频,并满足了律师要复制出庭通知书的合法要求,这正是对法律的尊重。

法令是信仰的保障。只有法令严明,才能有效培育和引导公民的自觉意识,让公民的信仰逐渐成为一种习惯和素质。法庭,是正义的堡垒,是法律的圣坛,无论何时,都应该带头讲法,让法令严明。

只有法庭带头讲法,才能逐步培养起公民对法治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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