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理宗意外地当上了皇帝,他知道史弥远的势力布满朝廷,他既为了感恩,也无力改变现状,于是在史弥远当权期间甘心充当傀儡。杨皇后虽名为“同听政”,实亦不预朝政,次年四月即归政。史弥远深知废皇子赵竑为济王、立赵昀为帝之事,不得人心于是加紧推行已行之有效的政策,即扶植理学及引用理学人士。理宗即位的次月,即“诏褒表老儒”,于是理学家朱熹弟子傅伯成、陆九渊弟子杨简,以及自幼即读理学著作的柴中行,虽均已年迈,无法出任实职,但均被授以殿、阁职名,及带宫观闲差以取俸禄;在职的理学人士真德秀、葛洪、乔行简等,均升兼被认为是儒者之荣的侍读、侍讲。

南宋奥宝庆元年(1225年)正月,发生了湖州人潘壬、潘丙等率渔民及部分地方军近百人拥立济王赵竑为帝的事件,虽然次日即被赵竑率兵平定,并报告朝廷,但赵竑仍被史弥远派爪牙迫害致死。此次事件史称“霅川(湖州别称)之变”。这件事引起理学家真德秀、魏了翁等正直人士的不满,真德秀一月之内四次辞免“直学士院”要职,后又三次自请黜责。理学家魏了翁为“霅川之变”而遭贬斥的官员送行,被史弥远爪牙认为是“首创异论”魏了翁即以病告假并请领宫观闲差。史弥远为了拉拢他,对魏了翁不降反升,同年九月再升为权工部侍郎,魏了翁再辞职未成后,又荐他人自代。

拉拢不成,史弥远遂以“朋邪谤国”的罪名处罚魏了翁,“柄臣(史弥远)初意,将寘臣必死之(地)”,经理宗“保全”,才改为罢职降三官(阶官),贬往靖州(今湖南靖州)。魏了翁即于贬所建鹤山书院,传播理学。真德秀则因济王赵竑被害后的赠典事,与史弥远及其党羽对抗,因而史弥远准备对真德秀严加惩处,“请加窜殛”,但宋理宗这时却说:“仲尼不为已甚”,亲自出面加以保全。也许理宗认为如果对当时的理学宗师真德秀严惩,则奸相史弥远一向标榜崇奉理学的画皮,即被撕破。史弥远也可能是在了解这层利害关系后,真德秀才能在同年十一月被罢职后,回到家乡浦城(今福建浦城)授徒著书,虽然次年二月又受到降二官(阶官)的处分。

史弥远为了改善他卖国降金的奸臣形象,于宝庆元年二月,追谥岳飞谥号为忠武。为最中民史弥远在惩处当代理学宗师真德秀、魏了翁之后,仍举着推崇理学的大旗,宝庆三年正月,追封已故理学大师朱熹为信国公,特赠最高官衔“太师”。并通过诏书大力表彰朱熹的《四书集注》,称之为“发挥圣贤蕴奥,有补治道”但是,惩处当代理学宗师,无论如何与史弥远标榜的崇奉理学形象不符。

于是,绍定四年(1231年)就给真德秀、魏了翁恢复原官衔祠禄;次年又起用真德秀为泉州(今福建泉州)知州,魏了翁为潼川安抚使兼泸州(今四川泸州)知州。奸相史弥远“擅权用事,专任俭壬”,“李知孝、梁成大等以为鹰犬”。“馈赂公行,薰染成风”。史弥远的爪牙梁成大,甚至将收受的贿赂公然陈列在居所的堂上及廊下,引导来客观看实际是以此索贿。魏了翁在端平元年(1234年)陈述:奸相史弥远自宁宗嘉定“五、六年,威势已成,遂至决事于房闼,操权于床第”,“其上无人主,旁无同列,下无百官士民”,蔡京、秦桧、韩侂胄也不敢如此擅权妄为。

在奸臣史弥远长期擅权,尤其是在理宗前期完全控制政局以后,正如魏了翁所指出:史弥远“内擅国柄,外变风俗,纲常沦致,法度堕弛,贪浊在位,举事弊蠹,不可涤濯”。正常的封建朝典法制,几乎被摧毁殆尽。因而魏了翁在史弥远死后,奏请理宗恢复三省、二府、都堂、侍从、经筵、台谏等旧制,重建朝章典制,恢复正常的封建统治秩序。绍定六年(1233年)十月,奸相史弥远病死,长达二十六年的擅权政局终于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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