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22日电 深圳市巨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巨泽投资)及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澄收警示函。

  深圳证监局22日披露,经查,巨泽投资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一是未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

  二是未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

  三是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以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

  四是未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的有关信息;

  五是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资料。

  深圳证监局称,马澄负责巨泽投资的日常经营管理及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

  深圳证监局表示,相关行为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下称《私募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以及《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第九条第一款第(八)项的相关规定。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决定对深圳市巨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马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深圳市巨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4月24日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马澄,经营范围为私募证劵投资基金管理。股东及出资信息显示,马池、马澄均为股东。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2023年7月4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深圳市巨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4年7月4日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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