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唐荣 李文茜

□ 本报通讯员 古雅妍

“现在向你们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请你们认真阅读并切实履行好为人父母的职责,请务必注意,不要因为夫妻关系影响到亲子关系,要让孩子在爱与温暖中健康成长。”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邹某和许某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据悉,这是自今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来,宝安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邹某和许某于2011年1月登记结婚,2012年12月生下女儿婷婷(化名)。两人婚后时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逐渐淡漠。邹某无法忍受现在的婚姻状况,遂向宝安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庭审中,邹某和许某都对婷婷的抚养权势在必得,且一提及抚养问题,两人就争执不休。

承办法官从两名当事人对话中了解到,婷婷因父母要离婚而产生抑郁,甚至到了不愿上学的程度。

“感情确实破裂了,要离婚无可非议,但你们不能因为离婚给孩子带来更大的伤害。”庭审结束后,法官留下两名当事人进行耐心劝解,并就消除离婚纠纷对婷婷的不良影响积极争取当事人的配合。

之后,法官又与社工、心理咨询师一同协商出对婷婷的关爱方案,具体包括宣读《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未成年子女的心理评估、原被告及未成年子女亲子关系评估、未成年子女的询问等。

经过多次协调,婷婷来到宝安法院进行第一次心理疏导。起初,婷婷兴致不高,在心理咨询师的悉心陪伴下,逐渐卸下心防,袒露内心深处的想法。

“从对话交流及摆放的沙盘来看,婷婷的心理正处于一种恐惧不安的状态,她说她最害怕看到你们吵架……”听完心理咨询师的分析,邹某和许某达成一致意见,表示以后一定冷静沟通,一切以孩子的意愿为主。

在法官的指导下,两人认真地学习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的相关内容,并当庭承诺,今后无论婷婷由谁抚养,都会认真履行家庭责任,确保孩子健康成长。

“这起案件的两名当事人很爱孩子,只是双方都忽略了孩子本身的想法。我们向这对父母发出提示,不仅是为了提醒和约束,更是希望让爱回归正确的轨道,让他们能正确履行家庭责任。”法官表示。(唐荣 李文茜 古雅妍)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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