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鳗鱼苗因其昂贵的价格,素有水中软黄金之称,为了追求高额的利益,每年都会有人铤而走险,非法捕捞鳗鱼苗,破坏生态环境。近日,上海金山警方就全链条摧毁了一个集非法捕捞、中间商贩及末端收购鳗鱼苗的犯罪团伙,抓获26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连日来,上海金山警方在工作中发现,龙泉港附近存在非法捕捞鳗鱼苗的违法行为。

“一般都是在龙泉港出海闸出海口,还有外海堤的地方,开着这种简易的捕捞船到地点后通过架网捕捞、打桩捕捞、拖网捕捞等方式非法捕捞鳗鱼苗。”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经侦支队民警唐茂鑫告诉记者。

摸清规律后,5月11日至21日期间,经过部署,警方集结警力,先后于上海市金山区及外省对张某等22名非法捕捞嫌疑人实施抓捕。

现场,警方查获捕捞的鳗鱼苗2000多尾,涉案渔具40余件,三无船只12艘。经审讯,张某等人交代,其每次捕捞到鳗鱼苗后,都会以每尾10元左右的价格,销售给上家戴某等人,根据线索,警方又很快对中间商戴某等4人实施抓捕。

截至案发,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共非法捕捞野生鳗鱼苗10余万尾,涉案金额超过100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等26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及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总台记者 徐鸣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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