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信息显示,,杭州海泰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九和路店销售不合格食品被没收违法所得10元、罚款50000元。通告内容摘要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海泰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九和路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2023年12月29日,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该食品检测不合格报告向当事人杭州海泰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九和路店送达,并对当事人经营现场进行了检查,现场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一批次的鳊鱼,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加强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管理工作。

(二)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海泰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九和路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2月18日作出编号为“杭上市监处罚〔2024〕100号”的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10元;2、罚款50000元。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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