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17日,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其参与参与设立“上海浦东科技创新投资基金”的最新进展。浦东建设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4亿元参与设立该基金。

公告显示,为更好地发挥国有资本引领放大作用,高效提升国有资金使用效率,经浦东科创投资基金合伙人充分协商,拟签署《上海浦东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变更协议》对原基金合伙协议进行修订,将浦东科创投资基金存续期限由十年变更为十二年,其中:投资期限由五年变更为七年;同时因部分合伙人更名及更新注册/通讯地址,更新部分合伙人信息。

其表示,本次延长基金投资期及签署基金合伙协议之变更协议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整合利用各方优势,发掘投资机会,通过专项投资和市场化管理,提升公司资本运作能力及效率。本次延长基金投资期的事项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介绍,该公司于2019年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以现金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4亿元,参与浦东科创投资基金的设立,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浦东科创投资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形式设立,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5.01亿元。浦东科创投资基金已于2019年4月8日完成工商登记,并于2019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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