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以色列环境保护运动的兴起有其深厚的历史渊源。犹太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绿色思想和原则,例如禁止随意破坏、土地保护、动物保护等,从多个方面规范人们利用自然的行为。欧洲自然主义生态观和自然保护运动影响了流散在欧洲的犹太人,自然学者将这一生态思想带到了巴勒斯坦地,成为以色列环境保护运动的科学思想资源。
犹太移民面对陌生的环境,形成了技术乐观主义和浪漫主义两种不同的环境观,以色列建国后环境保护运动的兴起正是这两种环境观冲突的延续。伊休夫时期,一些自然研究学者从事自然保护活动,他们通过开展环境教育、创办自然期刊,宣传自然知识,培养了一批具有自然科学知识和环境意识的人,为以色列环境运动奠定了基础。
犹太文化中的生态理念
20 世纪 60 年代末,以林恩·怀特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和出版物声称《圣经》是造成现代生态危机的思想根源。《圣经》中命令填满并征服大地,证明了犹太教和基督教传统将人类置于其他物种之上,并将所有其他形式的生命视为从属。环保主义者以此为依据,指责犹太教和基督教对人类破坏自然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犹太哲学家为了维护犹太教做出回应,“准确并且有根据地阅读犹太资料,不难发现犹太宗
教传统,特别是《圣经》充满了生态智慧,其环境伦理可以作为生态政策的基础。”犹太教从上帝的视角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希伯来圣经》申明上帝创造了一个有序的世界,人类和自然界都是上帝造物的一部分,不同的是按照上帝形象创造了人,“让他们统治海洋中的鱼、天空中的鸟、动物、整个地球,以及地球上所有的爬行动物。”
创世学说唤起了犹太人对自然的敬畏。而后,上帝通过《托拉》与人类立下契约,约定了人如何管理世界:上帝赐给以色列人土地,当他们按照律法行事时,土地是富饶肥沃的,但当以色列人犯罪时,自然就被当做处罚的工具,土地会变得荒凉。因而,在犹太教传统中,人类和自然都是服务于上帝的,人只是按照律法替上帝管理世界。
环境保护运动的起点:移民的自然保护活动
犹太移民排干沼泽和发展工业带来的自然破坏引起了自然研究学者的关注,受欧洲自然主义生态观和浪漫主义的影响,他们最先关注到了自然环境保护,通过出版环境宣传杂志、环境教育和组建自然研究团体的方式进行环境保护活动。
亚历山大·艾格(Alexander Egger)15 岁移居巴勒斯坦,是一名植物学家,致力于植物研究。他曾担任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植物学系主任,并与人共同创办了耶路撒冷植物园,撰写了大量的植物学出版物,包括第一本巴勒斯坦植物名称的综合分类指南,被称为“以色列植物科学的创造者”。
他在 1926 年写的一篇文章预见性的分析了栖息地消失对巴勒斯坦生物多样性的威胁,艾格预言性地写道:“来自文明土地的移民进入这片土地带来的变化尤其巨大,通过在农业上使用先进的技术工具,这些移民对当地的植物群造成了影响这片土地上的植物,比如那些在湿地上发现的植物,正在逐渐消失。
许多物种的分布区域正在缩小。新物种正在出现并占领越来越大的领土„„那些对这片土地及其命运感兴趣的人必须组织成一个协会保护自然,它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持续关注所有与以色列植物有关的事情。”艾格首次提出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可能带来的生态后果以及保护植物的建议,他生态行动主义的呼吁影响了建国后野花保护运动的兴起。
以色列环境保护运动在环境建设中的作用:参与国家环境治理
以色列环境保护部门在国家政治中处于劣势地位,建国后的十几年里以色列都没有专门处理环境问题的机构,有关环境保护的职能分散在多个部门。直到 1972 年才在总理办公室下设立以色列环境保护署,由于规模较小且资金不足,在国家环境治理中的作用较小。
1988 年正式组建环境部,成立之初环境部规模很小,在农药登记、饮用水、自动排放标准制定等关键领域的权力有限。环境部的环境立场往往与其他政府部门发生冲突,也得不到国家财政支持。
为了提高环境部的环境影响力,环境部通常把环境保护组织视为合作伙伴,将其作为利益集团纳入圆桌会议,利用环保组织来推动环境政策实施。以色列包容的政治结构不限制社会运动,为以色列环保组织参与国家环境治理提供了条件。
提高社会环境意识
环境保护运动提高了以色列社会环境保护意识,使民众认识到环境是健康生活的保证。在一项全国性民意调查中,大多数人认为环境问题很重要,近一半的人表示,政府应该为环境拨出更多预算,超过半数的人愿意支付更高的税收用于改善环境。此外,媒体对环境问题的报道有所增加,1989 年只有《国土报》和《耶路撒冷邮报》两家全国性报纸由记者兼职报道环境问题。1994 年所有日报和期刊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报道环境问题,环保主义者开始制作电视“谈话节目”,在地方有线电视台上获得广泛关注。
促进环境保护体系的完善
以色列建国后,尽管采取了西方的政治制度,但是相较西方国家,以色列的环境保护立法是落后的,政府缺乏对环境立法的重视。当时以色列部分环境立法沿用英国委任统治时期的环境法,例如《公共卫生条例》,它对噪音等公共卫生问题做出了的规定,赋予地方卫生当局执法权力,违法者可被命令停止或处以罚款。
但是,该条例的效力受到低额罚款的限制,而且不适用于重要的商业活动。还有一些法律涉及到对环境问题的规定,例如 1965 年《规划与建筑法》,对造林、海岸保护、考古遗址、从美丽和自然的角度发展地方、卫生条件和减少妨害等方面做出规定。1968 年颁布的《商业许可法》规定企业需要确保遵循空气污染、水污染等生态标准,否则不得经营,但是由于缺乏规定环境标准的条例,这一法律的执行受到了阻碍。
这些法律基本涉及环境保护的 大部分方面,但缺乏准确的环境标准,以色列也没有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部门,环境保护职能分布在多个政府部门之中。
结语
以色列基层社会对环境问题的关注有着较长时间,环境保护运动的产生也有其历史渊源。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时,以大卫·戈登为代表的部分移民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希望以浪漫主义的方式回归自然,融入新环境。与此相反,犹太复国主义领导者和一些移民在技术乐观主义思潮的影响下,将改造环境作为建设巴勒斯坦地的主要方式,农业和工业发展不可避免造成了环境破坏。伊休夫时期的自然学者移民在欧洲自然主义生态观和浪漫主义环境观的指引下,最先对工业活动带来的环境破坏表达不满,呼吁保护自然保护,成为以色列环境保护运动的起点。
建国后大量移民涌入和国家建设展开增加了自然环境压力,引起了自然保护运动。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空气污染、固体垃圾等污染问题威胁着居民健康,人们更加关注生活周边的环境污染问题,促进了公共卫生运动发展。
90 年代后,以色列经济建设取得突出成就,基本建立起现代化工业体系,中东和平进程缓和了与周边国家的政治关系,以色列环境和国家发展之间的关系由矛盾走向协调。在世界各国追求可持续发展的大潮中,1997 年以色列政府正式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在这一战略背景下,环境保护运动深入发展,绿党的成立扩大了环境保护运动在政治层面的影响,环保主义者将环境正义纳入可持续发展战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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