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讯(记者 张亚云 实习生 沈天奕)11月18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自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加大住房交易税收优惠力度。

通知提出,本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根据《公告》规定,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同日早些时候,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以及取消标准后相关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事项,该政策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公开消息显示,目前多地已发文响应,称将“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前半月上海商品住宅成交套数同比增长58.5%

机构:新政将使交易成本更加合理

《通知》明确,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按照上述规定,上海取消了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以转让收入的2%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规定。其他个人所得税方面的政策未作调整,如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仍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继续执行。

关于个人出售住房增值税,根据住建部等发布的相关新规,持有满2年后出售免征增值税;不满2年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此前,即便持有房源满2年,非普宅出售时也需缴纳增值税。

关于个人购买住房契税,此前,上海执行的契税标准为首套房契税90平方米及以下1%、90平方米以上1.5%,二套房无论面积多少都为3%。新政后,上海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与全国统一,也即,购买首套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征收契税;140平方米以上的,按1.5%征收契税。购买二套房,140平方米以上的,按1%;140平方米以上的,按2%征收。

根据中指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11月1日-15日,上海商品住宅成交套数4909套,同比增长58.5%。中指研究院上海分析师刘卓维表示,该政策的出台降低了个人所得税以及购房契税支出,使得交易成本更加合理,同时能更好地满足居民的置换需求,尤其是改善性住房的置换需求,增强了市场参与者的信心,对于稳定市场预期以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获多地响应

今年7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到,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其中提到,要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上述决定发布后,部分地区发文响应“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9月10日,江苏印发《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方面提出,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9月15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各市政府可以因城施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更好地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

9月30日,河南省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明确提出,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伴随着多地“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市场对于前述政策调整的预期也再次加大。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将降低非普宅的交易税费(主要是增值税),有助于降低购房成本,带动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同时取消普宅认定标准,也有助于企业更好地配比产品类型,聚焦于打造高质量、符合市场需求的好产品。

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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