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33年,王昭君奉命远嫁匈奴,原配丈夫亡故后,汉成帝一句“从胡俗”,让她被迫嫁给了自己的“儿子”。 公元前31年,王昭君嫁到草原才两年多,已至迟暮之年的丈夫呼韩邪单于就离世了,于是她向汉朝廷上书,请求回归中原。 鉴于王昭君和亲以后,匈奴与汉朝边境频发的战事得以平息,汉成帝驳回了她的请求。一句“从胡俗”让王昭君深感绝望。

其实,几年时间已经足以让王昭君适应塞外生活,丈夫死后不能回汉朝,为何会让她感到如此绝望呢? 只因那时匈奴有一个风俗,叫“父妻子继,兄死娶嫂”。如果父亲死亡,他所有的妻妾都得再嫁给儿子(除了生母);哥哥死了,嫂子要再嫁给弟弟。 照风俗,王昭君丈夫死了,她就得再嫁给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子,作为汉人的王昭君,内心无论如何也不愿接受这样的安排。

她只得上书皇帝,请求离开匈奴,回汉地生活。结果皇帝不允,最终她只得被迫嫁给了原配丈夫的大儿子。 为什么当时的匈奴会形成这样一种有违人伦的风俗呢?简单来说,源于生存。 当时的匈奴人,生存环境非常恶劣,除了有可怕的气候,还有野兽窥伺,生存资源极度缺乏。匈奴部族想要存活,变强大,就必须拥有更多的资源。在当时的匈奴人眼里,女性是部落子孙兴旺、后继有人的重要资源。

部落要壮大,首先得要人多,所以他们不会让自己部落的女性,改嫁到其他部落中去。 那时,匈奴部落之间常常发生物资争夺战,如果两个部落打仗,男的要么被杀,要么沦为奴隶;女的则被抢夺、被整编,当作论功行赏的奖励。部落之间的战斗,还会导致另一个结果,就是人员的折损。男人死了,孤儿寡母就多了起来。 时间一长,这些孤儿寡母们就成了部落壮大的负担,而在茫茫草原上,如果没有丈夫,妇孺的生活也会万分艰难。所以丈夫去世之后,女人必然再嫁,而再嫁给丈夫的兄弟或子女,远比嫁给外人有利,多一层亲属关系,能够得到更可靠的保护。

于是,匈奴人就定下了这个制度。 在当时,这个制度也确实行之有效地解决了孤儿寡母的问题,给部落带来了新的人口,增强了实力。 可以说,继婚制很好地契合了当时匈奴人的生产力水平。因此,在匈奴部落,不论王公贵族还是平民百姓,都遵照施行这一制度。 可是,这个制度完全将女性物化,对女人来说是残忍至极的,特别是从小受汉族文化熏陶的女人。

王昭君的第二任丈夫,也仅仅跟她共同生活了十一年就去世了。据说,她又被迫嫁给了下一任单于,也有传说,她未再嫁。 无论如何,王昭君在第二任丈夫死后不久,也香消玉殒,那时也不过三十来岁。 她是和平的功臣,也是继婚制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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