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封建社会长达两千多年,但是在两千多年的历史,放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也已经成为了尘封的过去。现如今,很多人想起封建社会的典型特征,除了皇帝和太监,还有就是男人的辫子和女人的小脚,这些似乎都已成了封建社会的标志性符号。 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当中,地位最低下的无疑是女性。女性从一出生时就注定了自己的命运不会掌握在自己手中。“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仿佛女人一生的命运都要寄托和依附在男人的身上。

女性不仅没有平等地享受教育的权利以及独立谋求生活的权利,甚至连自己的身体都无法由自己掌控。孔子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人人都要爱惜自己的身体,可封建社会女子却无法保护自己的双脚。 裹脚是可以影响女性一生命运的,即便是到了民国时期,也有一个女子15岁的时候靠一双“三寸金莲”嫁进豪门。可是表面的风光难抵背后的痛苦,这位女子每次洗脚的时候都痛不欲生。为了减少痛苦只能尽量不洗脚,但她的丈夫依然把“三寸金莲”当成宝贝。

痛苦的裹脚 裹脚起于北宋年间,在明清时期尤为盛行。不管是豪门贵府家的千金小姐,还是普通人家的寻常丫头,四五岁的时候都要经历这一遭非人的折磨。 四五岁时人体的骨骼尚未定型,在这个时候把双脚在热水中一直浸泡,浸泡到肌肉和骨骼都松弛了,就把除了大脚趾之外的四个脚趾折向脚掌心。 如果错过了最佳的裹脚时机,骨骼变硬了,狠心的人家甚至会直接将女孩的脚趾骨折断,然后用又臭又长的裹脚布紧紧地缠住,并且用针线牢牢的缝住。好好的脚趾被硬生生地折弯或者折断,痛苦可想而知,所以女孩子在刚裹脚的几天几乎是不能下地走路的。

缠足本就是一个极其残忍的方法,而有的人家为了保证能够缠成“三寸金莲”,还会在泡脚的时候加上一些药粉,这些药粉就是软化骨骼的,还会导致脚上的肌肉生腐。有一句歇后语叫老太婆的裹脚布——又臭又长,其来历大约也是源于此。 如此痛苦的过程,为什么女子不反抗呢?首先就是这种思想已经根深蒂固,包括女子自己在内都接受了这种行为,以脚大为耻。女儿是否裹脚也关系到一个家庭或者家族的颜面,如果女子敢擅自解开裹脚布,就会遭到严厉的责骂,有的时候是责打。

但说到底,裹脚也是封建社会女子地位低下的表现,而所谓的小脚好看,也只是为了取悦于当时的男权社会罢了。 有人研究过为什么男人喜欢小脚,首先一点就是古代社会非常限制女子的自由,所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性在封建社会才是标准的良家妇女,抛头露面的女性总是会被指指点点。

小脚的“魅力” 女性一旦裹了小脚之后,其行动就十分的不方便,更不可能长时间行走,因此以这种方式在行为上就限制了女性的自由。 另外,女子长大之后,不成比例的小脚就会让女性在走路的时候会摇摇晃晃,产生一种弱柳扶风的姿态,所以当时很多男性痴迷小脚,并且许多达官贵人家在选择儿媳妇的时候,也以脚大小来作为一个衡量标准。 历史上因为“三寸金莲”而改变自己命运的女性不胜枚举,即便是到了民国时期,政府已经颁布了禁止女子缠足的政策,还是有很多思想传统的家庭依然想要通过给女儿裹一双小脚,来实现在婚姻上的逆袭。

有个叫刘娘的女子,她原本出生在普通的家庭,但她的父母却十分的愚昧,见刘娘从小就生得相貌俊美,于是就产生了妄想。当时已经有一些开明的家庭再也不要求女儿裹脚了,可是刘娘的父母并不如此。 他们想着刘娘生得貌美,如果再有一双标准的“三寸金莲”,那么她无疑在婚恋择偶上就占据了绝对的优势。所以不顾四五岁的刘娘哭喊,父母硬是给她裹脚,在长期的束缚和压抑下,刘娘果然长成了一双“三寸金莲”。 刘娘15岁的时候成功地嫁给了当地一家比较富庶的人家,算是实现了人生的逆袭。刘娘之所以能够凭借小脚嫁入这样的家庭,正是因为这样的家庭虽然有钱,但思想同样的愚昧,刘娘的丈夫更是对小脚情有独钟。

畸形的审美 就因为刘娘生了一双小脚,丈夫对她便百依百顺,刘娘也顺利生下了孩子。在外人看来,刘娘靠着一双小脚改变了命运,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可是没有人知道刘娘背地里自己承受的痛苦。 前文已经说过了,裹脚的过程漫长而又痛苦,可即便是小脚裹成了,在日后的生活当中也会痛苦。因为双脚是畸形发展,所以但凡走点路就会疼痛难忍,所以大户人家的小姐和媳妇儿出门几乎都是坐轿或者乘车,因为步行对于她们来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事情。 刘娘嫁入豪门,自然不用走路,可是洗脚这样一个经常面临的问题,对于刘娘来说也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情。

因为长期裹脚,脚上难免会有很多的伤口,因此洗脚的时候那种钻心的疼痛实在让人难以承受。为了减少这种痛楚,刘娘也尽量地避免洗脚。可即便如此,刘娘的丈夫还是对她的这双小脚爱喜不自胜,并且不允许她轻易地展示给外人。 “纤纤玉足似月牙,盈盈一握手感佳。肌肤胜雪若凝脂,此生一见不言他”。曹植在《洛神赋》中就有关于女子脚的描写,由此可见男人对女人的脚有一种特殊的感情。 但也有人说:“新罗绣行缠,足趺如春妍;他人不言好,独我知可怜”。不仅裹脚是对封建社会女性的迫害,还有盲妓、扬州瘦马,这些都是绝对男权社会中产生的畸形审美。

“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殍”,对于只能依附于男性来生活的封建女性来说,她们的生存之道就是取悦于男性。 所以不管社会对女性的摧残和压迫有多严重,封建女性依旧沉浸其中而不自知。即便是到了民国时期,还是有人缠足,笔者幼年时曾见过裹脚的老人,印象中她走路永远离不开一根拐杖。

小结: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之后就颁布了禁止缠足的条例,可是还有思想愚昧的人给女儿裹脚。 刘娘的父母就是如此,而且刘娘在15岁的时候靠“三寸金莲”嫁入豪门,可洗脚时痛不欲生,丈夫却把小脚当成宝贝。这样的事情如果放在现在,几乎就是变态行为,可是在封建社会,这就是一种习以为常的社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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