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额尔古纳市婚内强奸罪已经闹的沸沸扬扬,而且时间已经持续近5个月了。针对婚内强奸这个罪名,很多人都持否定的意见,但是有一些律师认为这个罪名成立,婚姻不是强奸罪的保护伞。但该案件于8月12号上午开庭,结果会怎么样呢?

“婚内强奸案”后续:今日开庭,25人签名推荐信,律师作无罪辩护

强奸罪是以违背妇女意愿为前提条件,如果男女双方出现违背妇女意愿的情况有男女关系,这里指的是胁迫、殴打或者其他手段等进行的男女不正当的关系,都属于违背妇女意愿。

法律这种规定,不管你是婚内或者婚外的男女关系,只要违背妇女意愿,只要符合强奸罪罪名,就以强奸罪论处。听起来确实有点不靠谱,毕竟夫妻双方的性 生活有的时候的确女方不愿意,这难道就是违背了妇女意愿?

对于夫妻来说,生理需求是不一样的,但是他们是有义务的。婚内出现了部分生理需求不和谐的现象,这不应该作为婚内强奸罪论处。除非是以严重的家暴为前提条件,但是这个条件也不应该作为婚内出轨行为,因为家暴就是家暴。

近期内蒙古婚内强奸案就是如此。这个婚内强奸罪名的成立让人感觉到不可思议本来是以家暴的一种行为,结果却出现了婚内强奸的行为。如果这个案件的成立有可能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会造成另一类案件的攀升。婚内强奸的罪名做局很简单了,这会让很多无辜的男人嵌入飞来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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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看一下案件的经过。刘某和王某是经过刘某的姐姐认识的。王某和刘某的姐姐在同一个商场里有门面房,她们的门面房,可以说是对面开着,两人的关系非常的好。

刘某的姐姐看到王某比较漂亮,于是就介绍了给自己的弟弟刘某,两人经过介绍之后,从相识到相恋,最终在2010年走向了婚姻的殿堂。婚后两人也是非常的恩爱,并育有一子目前已经14岁。

刘某是常年工作在当地的一个农场,但是距离家比较远,一般都住在农场里工作,很少回家。但每次回家都对妻子百般的呵护,不让妻子在家里干家务活。

后来刘某的家人发现,刘某的妻子王某可能有出轨的嫌疑。于是刘某和他的姐姐共母在家里放了一个录音器,结果录音器确实给了一个意外的“惊喜”。

录音器的录音明确的录出了刘某的妻子王某和另一个男子的声音,疑似两人存在着男女不正当的关系。这让刘某非常的生气,于是就出现了刘某殴打妻子并且强行发生关系的行为,成为了本案件的导火索,也被被案件揭开了序幕,成为了网络一个焦点的案件。

2025年3月21日,刘某非常愤怒的回到家中,拿出了录音的证据,直接把妻子王某打了一顿,然后二人又发生了男女关系。这一切的过程都被录音器录了下来,他们发生关系过程中并未出现抗拒的情形。目前这个录音器已被警方带走。

王某最终被打成了轻伤一级,经法医鉴定造成三处腰骨折的情况,已经构成了违法的现实。也就是说家暴比较严重,已经触犯了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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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当天,根据刘某的姐姐回忆,弟媳王某依然在自己的店铺里正常经营,遇见他也不说话了,显然有点生气,但没有其他的异常。

2025年3月22日,刘某被警方带走了,原因是他的妻子王某告他婚内强奸。

2025年3月23日,刘某被依法批准逮捕。也就是婚内强奸罪成立了。

刘某在他们的工作单位印象是非常好的,是一个比较老实的人,为人比较和善。即便是刘某到派出所,也是有两名同事陪着,而且同事都否认他有家暴。有25名同事联名写了推荐信,证明他在工作期间没有者暴力行为或倾向。

刘某被派出所刑拘之后,刘某的姐姐和家人也多次找过王某和她父亲。因为刘某和王某的父亲住在对门,就是为了照顾王某的父亲,王某的母亲已去世。但是父女俩态度是比较坚硬的,没有原谅的意思。

2025年8月12号,该婚内强奸案开庭。也就是今天这个案件正式开庭,目前还在开庭之中,可能会带来令人想象不到的结果,但是对于这个案件的讨论点比较高,舆情比较高,不可能会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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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警方认为强奸行为存在,毕竟是在男女行为之前,确实存在着家暴的行为并且已经鉴定为轻伤一级,已经触犯了刑法。因为这种家暴的情况下,又造成了强奸的行为。从某方面上可以理解,这是违背妇女意愿的,毕竟被打了再发生关系,这就让人怀疑到是强奸了。

对于刘某的律师则表示,根据目前现有的证据来看,不存在着婚内强奸行为,而且发生关系女方并未阻止。重要的是有录音存在,另一方面就是女方出轨在前,这也是被打的主要原因。所以辩护律师今天将会对刘某进行无罪辩护。

其实这个案件并不复杂,就是因为女方怀疑被出轨的行为,于是就有了录音的证据,然后因此出现了被挨打,接着发生了夫妻之间正常的男女关系。关键是当天并没有报警,而是第2天报了案。不过这些都是事实存在的,就看卡哪方面的法律了。但如果说是婚内强奸,总是有点牵强。

如果婚内强奸罪成立,那么他们14岁的孩子未来堪忧了,很多单位或者行业是不能从事的。强奸罪对于社会来说是受到无数人的反感的,也是受到社会良心和道德的谴责。

本人不理解的是为什么是婚内强奸罪论处呢?不应该是以家暴论处吗?如果说是以家暴致人伤害罪,这种行为是可以成立的,毕竟已经造成了女方轻伤一级,这已经触犯了刑法。但婚内强奸罪的成立,确实令人质疑。

如果本案婚内强奸成立,将给社会带来一种负面的影响,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对于婚内强奸罪的制定,这些所谓的律师法官等等相关人员,其实就是牵强附会了否认了婚姻关系的存在,否认了夫妻之间的义务和权利。并非家暴没有罪名存在,可以以伤害罪来论处,为什么偏偏要创造一个婚内强奸罪名呢?

你认为该案件婚内强奸罪能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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