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的历史上由于存在地理隔离,这样造成了语言以及文化的差异,在人类历史的传承中形成了自己的文化,这些文化传承中为了给先民们创造希望以及人生信仰,所以先贤们也创造了名族的神话体系,就像古希腊一样,最初在8世纪左右,古希腊原住民最初口口相传,后来在流传中先贤们借鉴了其他民族神话并以此为基础,同时通过了《荷马史诗》、《神谱》及古希腊的诗歌、戏剧、历史、哲学等著作中记录下来,最后形成了完整系统的古希腊神话,当然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史,我们的文化传承不输给任何文明,甚至在其他文明之上,我没也拥有我们完整的神话体系,但是这些神话也是博大精深,很多东西还是比较不好理解,这其中就比如神话中女娲和伏羲是兄妹,但是他们结婚了,这个情况合乎礼制吗?
伏羲是华夏民族的人文始祖,也是三皇之一,和女娲娘娘同列为福佑社的正神,相传在上古时代的时候,华胥国有一个有个华胥氏的姑娘,自己偷偷跑到雷泽去玩耍,当时雷泽上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脚印,小姑娘家处于好奇,于是就自己顺着脚印踩下去玩,结果回来之后就怀孕了,但是这怀孕确是怀了十二年,十二年之后生下了一个儿子,有着蛇的身子,取名为伏羲。
伏羲长大之后有神圣之德,他统一了华夏的各部落,同时他还取取蟒蛇的身,鳄鱼的头,雄鹿的角,猛虎的眼,红鲤的鳞,巨蜥的腿,苍鹰的爪,白鲨的尾,长须鲸的须,创立了中华民族的图腾龙,所以这也是我们为什么叫自己龙的传人的原因了,同时伏羲聪明过人,还善于观察,他看到一年有四季,如初日落,刮风闪电,还有白天黑夜,大地上有飞鸟走兽,鸟兽虫鱼,有感于天地阴阳的变化创立了伏羲八卦。同时他还制定了婚姻嫁娶制度,用所养的动物,居所,官职等作为姓氏,以免在嫁娶中出现了近亲血缘,中华民族的姓氏也就这样起源了。
伏羲作为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对我国文化发源的贡献是非常大的,其一就是创造了先天八卦,这先天八卦“天人谐和”的整体性、直观性的思维方式和辩证法思想,是中华文化的原点;其二是教会了人民捕鱼,狩猎,大大提高了生产力,同时还教人们学会了饲养家畜;其三是改变了中国婚配制度,废除了之前的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情况,开始外族通婚,禁止血缘结亲,这样提高了生育质量,一直延续至今,其四是创造了文字记载事情,取代了之前的绳子打结的麻烦的方式同时也发明了琴瑟和陶埙,丰富了人们的生活,所以后面出现的伏羲琴就是这么由来的,今天这些娱乐圈靠音乐吃饭的人也要感谢伏羲;其五就是将其统治地域分而治之,而且任命官员进行社会管理,为后代治理社会提供借鉴。同时为万物命名,让人们容易辨认。所以中华文化的发源中伏羲居功至伟!
说完了伏羲我们说说女娲,女娲又称娲皇,也是古代神话传说中的大地之母,她的名字为风里希(或为凤里牺),她也是三皇之一,她对天下文物救助巨大,同时慈祥的创造了生命,又勇敢的庇护生命免于天灾,他是民间传说中的创世神之一。女娲用黄土仿照自己造成了人,创造了人类社会。据说在远古时期原本支撑天地的四根大柱子突然断裂,天空出现了一个大洞,大地上裂痕无数支离破碎,山上倒数是大火蔓延,地上洪水滔天,各种凶猛的野兽到处出没,为了拯救万物和自己的儿女,女娲亲自到了昆山之上,找到了五色石,经过一番劳作,终于把天补号,同时砍下乌龟的四肢做一位柱子支撑天地,天下又恢复了之前的宁静祥和。所以说他是大地之母,华夏人的母亲。
据古史记载的说法要真实一些,据《世本·氏姓篇》载:“女氏,天皇封弟于汝水之阳,后为天子,因称女皇。“同时后面的《隋书·地理志》河内郡济源县有“母山”,即王母山。北宋《新定九域志》卷一说:“皇母山,又名女娲山。其上有祠,民旱水祷之。”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四十六《河南一》说:“太行山,一名五行山,亦名王母山,又名女娲山。”这些记载都说明一个问题,当时女娲族确实存在的,他们活动的地域北达济源、孟县境内的太行山南麓。女娲可能是当时女娲族的一个不落首领。 这些是从古史记载的角度来说的,但是从神话的角度就不是这样,在神话传说中相传伏羲、女娲是葫芦化身,其依据是早期史籍称盘古氏为“盘瓠”,即葫芦。除了“瓠”与“葫”同音通用外,按古老传说在远古时期,天降洪水,天下就剩下了伏羲女娲兄妹二位,他们爬到葫芦里面在洪水中逃生了,之后大水退去,兄妹二人结婚,繁衍了人类。在唐末李元的《独异志》中记载最详:“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
那么我们今天要讨论的重点问题来了,这兄妹通婚我们知道现在是不应许的,但是中华民族的始祖伏羲和女娲却做了,这样合乎礼制,合乎道德规范吗?这个问题我们要从当时的社会状况说起,在人类起源的最初期阶段,这个时期是没有婚姻观念以及婚姻制度的,人们在两性方面关系是非常乱的,后来随着社会采集,狩猎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想也发生了进步,父母开始不愿与自己的子女发生两性关系,最终人类发展出了比较固定的血缘家族或者血缘群体,在这里面开始不许祖辈与少辈之间、双亲与子女之间发生两性关系,而却允许兄弟姐妹之间互相通婚。这种血缘群婚在人类发展史上经历了以百万年计的漫长岁月,据人类学家考证,在我国发现的云南元谋人、陕西蓝田人均属于分类学上的直立人阶段,他们大致都处于血缘公社时期。
所以说女娲和伏羲也是生活在这个时期的神,兄妹之间进行通婚就是合理的,也合乎当时的社会礼制和道德规范,我们不能用今天的眼光去评判和看待以前的问题,毕竟神话虽然是一代一代传承至现代人,但也是源于古人生活,发源于那个古老的时期,所以要结合那个时期的人文社会环境来看待,大家怎么看呢?欢迎留言交流。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