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籍前桃园市长、台湾海基会董事长郑文灿涉贪遭调查,桃园地方法院裁以1200万元(新台币,下同)交保。据台媒报道,桃园地检署虽还要抗告,但郑文灿的1200万已是近年岛内政治人物最高。但有岛内网红律师透露“发财大秘辛”,只要后续郑文灿有乖乖来开庭,交保金在案件结束后会发还,且还要付利息,交保金越赚越多。这让不少网友讽刺,“法院帮郑文灿先存钱”“储蓄险”。

郑文灿涉嫌在桃园市长任内“变更林口特定区计划-工五工业区扩大方案”中收贿500万元,桃园地检署6日声押,法院裁定500万元交保。经抗告后,法院昨天(9日)仍认为无羁押必要,再加700万元,以1200万元交保,检方当庭提抗告。另外,知情人士表示,交保现金都是从郑家人的账户提领,大多是定期存款提领。而郑文灿继6日在30分钟之内凑出500万元现金后,9日交保时,只花20分钟就补上700万元现金,引发外界讨论。

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岛内政治人物涉贪案,近期原本以涉集体收贿案的民进党前民代苏震清和国民党前民代廖国栋,以及涉窃占共有土地的蓝营民代颜宽恒,均为1000万元为最高。有资深法官表示,一般来说,交保金额高低与被告资历有高度相关。举例来说,100万元对于鸿海创办人郭台铭来讲,可能就不算高,不足为惧,但相同金额对于市井小民的意义就不一样。此外,也会审酌被告是否有家人居住于海外,综合考量适合的具保金额。

岛内网红律师“巴毛”昨天在脸书粉专透露,交的保金只要之后乖乖每次都有来开庭,案件结束后是会发还。而且依“法”还需要发还利息,交保金越多赚越多。例如过去台湾顶新制油前董事长魏应充以3亿元交保,当时每个月利息有4.2万元。

而根据台湾网站“法律百科”指出,保证金的性质与罚金不同,具保只是让被告以金钱方式为担保,不是对被告的惩罚,所以只要被告在程序中都有按时出现,之后受不起诉处分、缓起诉处分、无罪、免诉、免刑、缓刑、罚金、易以训诫或不受理判决确定,或因为有罪判决确定而入监后,都可以申请将保证金领回。而因为保证金是台当局司法机关委由公库银行保管,现金放在银行里本来就会生利息,因此从具保到领回期间也会依照台湾银行活期存款牌告利率计算利息,一并发还。

对此台湾网友也纷纷留言讽刺:“储蓄险?”“还有利息的喔,长知识了”“法院帮郑文灿存钱了”“所以郑文灿神情凝重的部分,是因为觉得交太少吗”“法院帮郑文灿先存钱”。(海峡导报记者 林静娴 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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