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5日,《住房租赁条例》将正式实施。困扰中国2.6亿租房人的糟心事儿,终于要被法律重拳整顿了!那么租房新规来了,房东、租客、住房租赁平台要注意什么?下面进入今天的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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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是一名北漂,为了将老家的妻子、孩子接到北京生活,在东六环附近租下了这套一居室,月租金3000元,张先生一次性向中介支付了12个月的房租和一个月的保证金,共计39000多元。可刚住了两个月,房东就将门锁更换,强迫他们搬家。

由于中介公司收钱跑路,房东没有拿到钱,就要收回房子,最后张先生是钱房两空。

《住房租赁条例》9月15日起正式实施,房东、租客、住房租赁平台要注意什么?

这套位于丰台区青塔的一居室是辛先生和妻子租赁的,他们在这里居住了一年零九个月,辛先生准备退租时,房东拒绝退还押金。

辛先生说,最初他在租房群里看到了房东的出租信息,和房东签订一年的租赁合同,租期满一年之后,双方只是口头协议,辛先生可以继续租住。这一次,由于辛先生租期未满一年,房东拒绝退还4500块钱的押金。

在北京望京商圈,有近100多名租户,被一个叫张伟的男子骗了。

小媛是互联网公司的员工,从张伟手里租了一套房子,合同上约定,租金为每月6000元,付租方式为年付。小媛一次性付给张伟一年的房租72000元,外加一个月押金。然而她只住了半年,便遇到了问题。

看到门上的告知条,小媛有点懵,她立即联系房东张伟,此时,张伟已经消失了。小媛这才得知,张伟骗了100多人,被骗金额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

据了解,张伟实际上只是二房东,他手上的房源,都是以月付或者季付的方式,从自如、链家、我爱我家等中介公司租过来的,然后他再冒充房东以年付的方式租给客户,套取资金后跑路。

《住房租赁条例》9月15日起正式实施,房东、租客、住房租赁平台要注意什么?

租赁是解决城市居民居住问题的重要途径,但不少人在租房时遇到过不少陷阱。那么现实中,群众都遭遇过哪些问题?随后,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北京市民。

采访中,记者发现一些群众遭遇房东违约涨房租、房型与图片严重不符、中介收钱跑路等问题。甚至还有一些群众遇到过厨房改成卧室?阳台塞进两张床?押金说扣就扣?这些乱象不仅扰乱了租房市场,还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7月21日,备受瞩目的《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发布,将于9月15日起施行。这部酝酿5年的法规,不仅在规范市场行为、保障各方权益、盘活存量资源、培育经营主体等方面构建了清晰的制度框架,更是直指住房租赁市场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权益纠纷与经营乱象。

《住房租赁条例》9月15日起正式实施,房东、租客、住房租赁平台要注意什么?

这次新规对房东的限制,比以往都要严格。住房必须满足建筑、消防、燃气等国家强制性标准,房东不得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改为出租用房,不得超标群租,不得隐瞒房屋权属出租。对违法出租行为,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甚至责令停业整顿。

另外,新规还破解了“退租难”。现实中,租客遭遇押金纠纷的情况屡见不鲜,房东常以“自然损耗”“清洁费”等名义扣除押金。2024年,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的租客陈某发视频称,退租时房东拿着“探照灯”,对房内设施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勘查。最终,房东列出一份要求赔偿1万余元的清单。这一行为经网络传播后迅速引发热议,“提灯定损”也由此成为网络热词。如今,《条例》为押金纠纷这类难题提供了解决方案。新规要求租赁合同必须约定押金数额、返还时间及扣减情形,避免“口说无凭”。

其次,新归还规范了“二房东”。现实中,很多租客遇到过“二房东”,也有人因此吃了不少亏。《条例》中有针对性提出治理方案:自然人转租他人住房开展住房租赁经营业务,达到一定标准的转租行为,将纳入租赁企业管理,同时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实名签订合同,避免“二房东”隐瞒身份。

新规不仅限制房东,还对租客、住房租赁平台有着严格要求。《条例》规定:租客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如实提供身份信息,并积极配合房屋登记备案。如果使用假身份证租房,或中途把房子转租给他人、甚至虚构租赁信息用来注册营业执照等,会被平台封号,严重的还可能涉嫌违法违规,被列入信用记录。

另外,租房平台失联、押金打水漂,这类问题曾在各大地方频繁上演。条例中也明确要求:住房租赁平台必须核验房源真实性,不得为违法违规房源提供发布服务,发现违规信息必须及时下架,并报告主管部门。平台不只是发信息的地方,也是管理市场的一环。发布违法房源,平台将承担连带责任,也面临受处罚,甚至吊销经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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