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12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健集团”)发布公告,详细阐述了其控股股东特区建工集团涉及同业竞争事宜的解决方案。

公告显示,为深化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推动深圳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其直接持有的天健集团全部股份划转至特区建工集团,相关股份于2020年7月16日完成股份登记工作,特区建工集团成为天健集团控股股东。

故此,特区建工集团所属企业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安集团”)、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建设集团”)、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路桥集团”)、深圳市特区建工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科工集团”)与天健集团在建筑施工、基础设施管养等领域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为保障相关承诺得到切实履行,保护上市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特区建工集团于2023年6月出具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天健集团表示,建安集团、路桥集团、建设集团和科工集团与天健集团产生同业竞争主要是建筑施工、基础设施管养等业务,目前上述业务的盈利水平较低,同时部分公司盈利能力较弱、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盈利稳定性存在不确定性。上述公司不适合将其资产直接注入天健集团。经研究资本市场同类事项解决案例,并结合特区建工集团解决该事项的物质基础与监管要求,提出将建安集团、路桥集团、建设集团和科工集团等与天健集团有同业竞争关系的公司委托天健集团管理,具体委托内容后续依据双方协商确定,委托期限暂定三年(以正式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计算),未来再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下一阶段深化整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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