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璐

7月8日上午,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举行第28次会议,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7月23日在济南召开。

会议建议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审议山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山东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的议案,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山东省快递业促进条例草案等议案;审查有关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地方性法规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山东省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山东省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省属企业资本类事项重大决策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财经委关于上述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山东省2023年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2023年省级决算草案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听取审议省人大财经委关于山东省2023年省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暨山东省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2024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2024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审议省人大财经委关于该方案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题询问所提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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