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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纱窗”密度渔网捕捞“水中软黄金”,宝山警方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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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讯 (记者 郭剑烽)鳗鱼是长江下游近海的重要鱼类资源,每年春末夏初是鳗鱼繁殖育苗的季节。鳗鱼苗难以人工繁育,随着餐饮业对鳗鱼的需求量不断增加,近年来价格水涨船高,一些不法分子竟动起了非法捕捞野生鳗鱼苗的脑筋。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淞南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经前期排摸,在奉贤区某处海滩附近抓获涉嫌非法捕捞鳗鱼苗的杨某等7人,累计查获野生鳗鱼苗近3000尾,缴获禁用渔网5张,“三无”简易船只1条,运输车辆2辆等作案工具。
宝山公安分局供图
前期,宝山警方在根据线索经过近半个多月的分析排摸,开展现场调查走访,在掌握了该团伙捕捞的作案规律和前期证据之后,制定了周详的抓捕方案。6月20日清晨,当该团伙再次下网捕捞时,被民警当场擒获。
据犯罪嫌疑人杨某供述,正是因为看到了鳗鱼苗潜在的“商机”,他拉拢召集了其他6人,在未经渔政等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利用涨潮退潮时间鳗鱼苗的活动规律,使用违法捕捞工具大肆捕捞鳗鱼苗。然后根据团伙分工,由专人运送到外地的鳗鱼养殖场,以每条15元的价格销售获利。调查中,民警发现杨某等人使用的渔网,网眼密度近乎于家用纱窗,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近海捕捞网眼标准,对近海渔业资源破坏极大。目前,杨某等4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宝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违法捕捞工具和方式捕捞水产品,均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渔业资源是国家重要的生态资源,依法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是全体公民的义务。公安机关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不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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