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陈洋洋 济南报道

日前,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关于开展公立医院停车收费调整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在公立医院停车的就医车辆,前2小时内免费,2小时后再开始计费。

记者注意到,本次试点主要集中在齐鲁医院(中心院区)、省立医院(中心院区)内部停车场试点推行就医车辆与非就医车辆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以缓解齐鲁医院(中心院区)、省立医院(中心院区)内部停车场停车难问题,方便就医群众停车。

《通知》指出,就医车辆实行2小时停车免费,停车超过2小时的,实行阶梯收费,日间时段(7:00-20:00)开始计费后的6小时内每30分钟收费2元,6小时后每30分钟收费3元,夜间时段(20:00-次日7:00)每30分钟收费1元,累计5元封顶。

其中,新能源号牌车辆连续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停车24小时后继续执行济发改成本〔2024〕10号文件规定的每日减免2小时停车费优惠措施。

如何区别患者停车与非患者停车?记者了解到,就医车辆缴费时需提供就医凭证,门诊取号单、纸质或电子缴费凭单、收费票据、预交金收据、入院凭证、医疗费用结算单等均可作为就医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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