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79年二月上旬的一天,此时天刚刚亮,酒泉郡一个常年横行乡里的恶霸李寿,正在骑马赶路,天天寒地冻,这样的天气让李寿不由得心里一惊,不自觉又把手里的刀握的紧了些。 作为一个乡里有名的恶霸,一般人见了李寿那都是躲着走,但最近李寿心里很不踏实,而让他不安的原因,居然是因为一个女人。 没错,一个堂堂的恶霸,居然会害怕一个女人,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这个女人名叫赵娥,是家里的老大,是家里的老大,下面还有三个弟弟。

李寿前几年因为小事,杀死了赵娥的父亲,在乡里也引发过不小的议论,毕竟他们家里有三个男丁,那合起伙来还是有些威胁的。 但谁知道一场瘟疫夺去了赵家三个男丁的命,真是老天没眼呀,这下李寿可算是轻松了,扬言赵家的男丁都死绝了,就剩个女流之辈,能把我怎么样。 没想到,赵娥却出人意料的放出狠话,自已不惜性命也要杀了李寿,并且天天在家里磨刀,这家伙的确是够瘆人的,所以今天一大早出门,李寿还是习惯性的把刀带在了身上,以防万一。

手里的刀刚刚握紧,突然听到大喝一声,李寿哪里走,突然只见一个人影飞身而起,拽住缰绳,将李寿拉下马来,种种的摔在了道路旁边水沟里。 来人正是赵娥,李寿不是等闲之辈,他知道来人是赵娥,这是要与她拼命的,但没想到一个女人居然如此凶猛,左手抵住他的额头,右手死死卡住他的喉咙,用尽最大力气就要掐死李寿。 以上故事基本上没有虚构的成分,都有文献的记载,原文可能还更加精彩,最终结果更是骇人听闻,赵娥掐死李寿后,居然用刀割下李寿的头颅,不慌不忙的提着李寿的头颅,到亭长那里认罪伏法。

这下可是给当地的官员出了大难题,很多人不理解,一个杀人案都自首了,有那么难吗,这个事,难就难在,情与法的冲突。 杀人者死,伤人及盗者罪,哪怕是刘邦把秦朝所有法律都废除了,也要留下最重要的三条,而第一条就是这个杀人者死。 如果大汉朝只有法律就好办多了,但偏偏还有跟法律同等地位的儒家经典,当年董仲舒搞得春秋决狱,就经常引用儒家规则来断案。

这个事情,还有个大背景就是孝道,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把孝奉为最高道德标准,一直都是汉朝的态度。 地方官员思来想去,决定还是按照儒家的那一套办,最终凉州刺史周洪、酒泉太守刘班等人共同上表朝廷,禀奏赵娥的烈义行为,刻石立碑显其赵家门户,这个案子至此圆满解决。 这可能是中国法治史上,最具代表性的一个案子,他体现了一个中央帝国,和传统儒家伦理不可调和的冲突,而这种冲突,会在此后的岁月里,以不同的形式出现。

赵娥的史记后来被很多史学家都记录在案,她本人也得到了比较好的结果的,但这个案子本身带来的问题,并没有因此消除,在唐代,还发生过一起为父报仇的案子,而这个案子可就没有赵娥那么幸运了,这就是唐代著名的徐元庆为父报仇案。 中国法治故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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