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25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文/图)记者今日从召开的《福建省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条例》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福建省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全国首部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是福建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具体举措。

新闻发布会现场。

福建省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

提供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的法规制度保障

首台(套)技术装备是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为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制发展指明了方向。我省是全国较早实行首台(套)支持政策的省份之一,2014年以来,我省共认定首台(套)技术装备298项,涉及研制企业190多家,带动首台(套)装备销售8000多台(套),销售收入200多亿元,促进新产品研发1400多项,申请专利(含实用新型)4000多项。通过实施首台(套)支持政策,我省装备自主研发能力与水平不断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效益进一步提高。

省工信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施惠财介绍,福建首台(套)技术装备还存在品牌不够响亮、市场认可度不够高、推广应用难等问题。针对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存在的问题,将长期以来我省在推广应用首台(套)工作中的政策成果和好经验好做法,以立法形式确定下来非常必要。我省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明确政府部门职责,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从鼓励创新、支持推广应用、政策扶持等层面,为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发制造、评定检测、招标投标、知识产权保护、职称人才、保险补偿等,提供了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的法规制度保障。

《条例》共十七条

重点突出四个方面的内容

发布会上介绍,《条例》共十七条,重点突出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突出创新驱动。《条例》立足制造强省建设,支持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制,全面提升装备企业发展潜力。研发方面,支持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创新、产学研用合作、研究成果转化。公共服务方面,建立健全检验检测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相关标准、计量、检验检测制度,加强重点实验室等建设。知识产权方面,支持加快首台(套)技术装备专利审查。人才方面,首台(套)技术装备可作为研制人员职称评审、业绩,以及考核、晋升、提级和职称聘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突出推广应用。《条例》从协作机制、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企考核、保险补偿、容错机制等方面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支持建立协作机制,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建设推广应用基地;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首台(套)技术装备保险产品;明确招标文件不得含有排斥首台(套)技术装备投标人的内容,首台(套)装备自评定之日起两年内视同已具备市场占有率和应用业绩。首台(套)研制和推广应用情况纳入国企考核;建立容错机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免责或减责等。

三是突出政策扶持。首台(套)装备研制难度大、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多、制造成本高,《条例》明确县级以上政府要加强对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制和推广应用工作的领导,纳入制造业发展规划,制定扶持政策,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条例》还提出一些具体的扶持政策,明确知识产权部门要加强对首台(套)技术装备专利侵权纠纷的快速处理,及时维护首台(套)技术装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研制和购置首台(套)技术装备的企业,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扶持和优惠政策。

四是突出部门合力。首台(套)推广应用涉及面广,需要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努力。《条例》明确了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职责,工信部门是首台(套)技术装备行业主管部门,发改、科技、财政、市场监管、国资、金融监管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工作。《条例》还要求发挥相关部门、机构、协会等单位作用,共同推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条例研制和推广应用。

破解首台(套)“不敢用”“不想用”等难题

将《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据介绍,机械装备工业是我省主导产业之一。目前,福建省机械装备行业规上企业4623家,从业人员71.4万人,主要包括通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汽车制造、电气机械和仪器仪表、金属制品、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等大类行业,我省是全国主要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基地、工程机械制造基地、大中型客车制造基地、大型商用飞机维修基地、船舶修造基地以及中小型电机制造基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动船舶、工程机械、输变电设备等产品具有较强优势和竞争力。2023年,全省机械装备行业实现营收11637亿元,增长6.5%;实现利润总额955亿元,增长19.7%;工业增加值增长5.4%,对全省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的贡献率约30%。

施惠财表示,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配套措施,提出具体可行的政策,加大对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发创新和推广应用支持力度,着力破解首台(套)“不敢用”“不想用”等难题,将《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助推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根据我省装备行业发展实际,提高首台(套)自主研发能力,提升首台(套)技术装备产品质量水平。积极开展首台(套)技术装备供需对接活动,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重点围绕数控机床、轻工机械、食品机械等领域,鼓励企业在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中应用首台(套)技术装备,不断扩大首台(套)示范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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