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皖新闻

2021年11月21日深夜,29岁的天津女子小洋(化名)在家中客厅被新婚丈夫张某育杀害,身上留下了骇人的49处刀伤。此时距离两人举办婚礼仅过去55天。

凶手张某育,曾是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的一名辅警,婚前故意隐瞒患有精神疾病。2024年4月2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某育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限制减刑,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4.7万元。

一审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认为,张某育故意杀人犯罪手段极其残忍,且没有任何悔罪表现,加上故意隐瞒、擅自停药的行为,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建议法庭对张某育处以最严厉的处罚。因此,一审判决后,小洋的母亲王女士向检察机关提出了抗诉申请。

7月31日,潇湘晨报记者从王女士处获悉,检察机关拒绝了他们的抗诉申请,决定不抗诉。

小洋的父亲也透露,检察机关回复,“在这个案子里,死缓,限制减刑已经是最严厉的处罚”。因为检察机关不予抗诉,目前该案正在进行死缓复核。“对于这个结果,我们不甘心,又无可奈何。”

男子杀害新婚妻子一审被判死缓,限制减刑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5月,张某育与小洋经他人介绍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2021 年8月6日二人登记结婚,同年9月 26日举行婚礼。2021年11月21日23时30分许,张某育因认为小洋联合他人陷害、加害自已,以及因家庭琐事而对小洋心存不满,遂产生杀害小洋之念。张某育趁小洋去卫生间之机,从厨房内刀架上取出一把尖刀,在客厅内持尖刀捅刺、割划小洋多部位数十刀,致小洋因多处大血管被刺破致大失血当场死亡。同日23时56 分许,张某育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于案发现场将张某育抓获归案。

经鉴定,张某育案发时精神状态诊断为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判决书显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张某育因认为被害人小洋欲与他人共同陷害、加害自己,以及因家庭琐事而对小洋心存不满,遂生杀人之念,其持刀捅刺、割划小洋多处要害部位数十刀,致小洋当场死亡,依照法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张某育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张某育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自首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同时考虑到张某育向被害人故意隐瞒病情,自行停药对于案发时精神疾病的发作具有过错,且无真诚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以及被害人近亲属不予谅解,要求从重处罚等全案具体情节,决定对张某育限制减刑。

一审时,王女士和丈夫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了599万元的赔偿请求,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为490万元。

此前,王女士告诉潇湘晨报记者,直到看到律师拟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她才知道,女儿被捅刺了整整49刀。“599万余元的赔偿请求里,有490万是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刀10万。”

判决书显示,法院一审以张某育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张某育限制减刑。同时判决张某育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小洋的父母47514元。

判决书提及凶手隐瞒精神疾病,擅自停药

判决书提到,张某育存在向被害人故意隐瞒病情,自行停药的行为。王女士告诉潇湘晨报记者,他们的确是在女儿去世后,才知道张某育一家隐瞒了他的精神疾病。

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育因患有精神疾病曾多次前往天津市安定医院、天津河西圣安医院等医院治疗,并长期服用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张某育与小洋结婚前,张某育及其父母故意向小洋及小洋父母隐瞒张某育患有精神疾病的事实,结婚后亦继续隐瞒直至案发。

张某育父亲的证言提到,在张某育与第一任对象谈婚论嫁时,被诊断患有精神疾病。张某育与小洋处对象后,再次被诊断出精神疾病。“张某育患病的事别人基本都不知道。后来挂号看病用过我和妻子的医保卡,主要是考虑孩子年轻,看这方面的病怕对孩子影响不好。”

为什么不告诉小洋?张某育父亲称,“小洋不知道张某育一直在治疗吃药。我和妻子想着张某育吃药治疗期间都挺好,再加上结婚,一高兴病可能就好了,就把药停了,张某育状态也挺好,就想先不告诉小洋和她家属,等以后感情稳定了再跟小洋和她家属说,大伙儿一块帮着张某育好起来。”

而张某育本人的供述显示,为了瞒住小洋,他将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放在母亲家主卧的柜子里。“跟小洋结婚之前,就不怎么吃药了,怕她知道我有精神疾病,偶尔精神状态不好的时候就过去自己吃药……”

判决书显示,公诉人当庭发表公诉意见认为,张某育故意杀人犯罪手段极其残忍,辩解称主观上没有致被害人小洋死亡的故意,没有任何悔罪表现;张某育及其父母故意向小洋及小洋父母隐瞒张某育患有精神疾病,以及经常发作会伤害到他人的事实,该隐瞒行为和私自停药的行为是本案发生的原因之一,造成了严重后果;张某育的犯罪行为造成巨大的负面社会影响。张某育案发时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且系自首,但鉴于前述情节,不足以对张某育从轻处罚,建议法庭对张某育处以最严厉的处罚。

死者家属称检方不抗诉,案件正在死缓复核

王女士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在收到一审判决书后,她于4月26日下午,向检察机关提出了抗诉申请。不久,她收到检察机关的回复,不予抗诉。

此外,小洋的父亲也告诉潇湘晨报记者,检察机关表示,不抗诉的原因是,在这个案件中,“死缓,限制减刑已经是最严厉的处罚”。“最严厉的处罚难道不是死刑吗?我们很无奈,很感到无力。”小洋的父亲透露,因为检方不予抗诉,目前该案正在进行死缓复核程序。

除此之外,小洋的父亲也认为,除了张某育外,他的父母帮助隐瞒精神疾病,也存在过错和责任。“复核的结果还没有下来,我们还在等结果。结果下来后,我们也会考虑去追究他们的责任。”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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