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古代阿拉伯民族处于氏族部落制的野蛮时代,既好勇斗狠,又珍重友谊。艰辛而四处漂泊的生活,养成了他们粗犷豪爽的民族性格。阿拉伯帝国及其文化的崛起,是世界文明史上一个奇迹。 按照汤因比的逆境论:“困难条件即逆境是高度文化得以形成的真正原因。这种条件构成一种挑战,不仅会刺激人们去努力克服它,而且还能增加新成就的动力。这种挑战的形式可以是沙漠、丛林地带、崎岖的地形或贫瘠的土地。希伯来人和阿拉伯人曾受到头一种形式的挑战,安第斯高原的印第安人则受到最后的一种挑战”。“公元7世纪中叶,阿拉伯帝国急遽地形成,很快将版图扩充到亚非欧三洲广袤的地区,并创造了显赫一时的世界性规模的文化。 阿拉伯人造就了偌大的政治帝国;阿拉伯人造就了偌大的以阿拉伯文字表现的文化网络;阿拉伯人造就了偌大的伊斯兰宗教意识的上层建筑和包括数亿人口的生活方式。从这三方面来说,在这一地域先于阿拉伯人走向政治舞台的居鲁士与大流士阿契美尼王朝的帝国,和马其顿人亚历山大大帝及其继承者造就的希腊一马其顿帝国的全部政治军事成果,都是不能与其相提并论的。”
光彩夺目的中古阿拉伯文化中,白塔尼(?-929)的恒星表对天文学的贡献;伊本·优努斯(950-1008)的哈克慕历法;世界上第一部代数学著作《积分和方程计算法》的作者花刺子密(780-850)的数学成就,阿拉伯数字及十进位法的传播;阿维森纳(980-1037)百万言的医学巨著《医典》;历史学家麦斯欧迪和赫勒敦的经典著作等等,都极为令人瞩目。可见,阿拉伯文化在世界文明史上的地位极其重要。 穆罕默德(570-632)是位雄才大略的历史伟人,他既创立了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的伊斯兰教,又创建了一个雄横于世、地跨三洲、历时600来年的阿拉伯帝国。穆罕默德是麦加城古莱什氏族一个没落贵族的后代,相传他少年时曾跟伯父到巴勒斯坦、叙利亚等地经商,以后又作为商队的头目,广泛接触了外界,积累了丰富的社会经验。25岁时他和贵族寡妇赫底彻结婚,因而富裕起来。公元610年左右,穆罕默德开始传播伊斯兰教,将古莱什氏族部落的主神安拉奉为唯一的宇宙之神,自己则以安拉的最后使者、信徒的先知面目出现,赢得了大批信徒。 “伊斯兰”意为顺从;伊斯兰教徒称为穆斯林,即为顺从者之意,他们要顺从唯一的真主安拉及其使者穆罕默德。公元622至630年,穆罕默德征服麦加,正式建立政教合一的阿拉伯帝国。两年之后穆罕默德病逝,其继任者“哈里发”(意为“先知继承人”)作为政教合一的首脑,经数代的努力,阿拉伯帝国在9世纪时的阿拔斯王朝前期(750-1258)臻于全盛。至1258年,蒙古人攻陷巴格达城,阿拉伯帝国归于毁灭。
中古阿拉伯文学与其历史相适应,具有突发性、国际性、宗教性和过渡性四个特点。阿拉伯一伊斯兰文化崛起突兀,富于宗教色彩。一方面,它吸收了古埃及、巴比伦、希伯来、希腊罗马以及波斯人的文化遗产,几十年之内便将埃及人、希腊人、印度人花了几百年甚至上千年才发展起来的东西接受过去,并将之发扬光大;另一方面,阿拉伯人又通过古老的丝绸之路,在陆路上连结了长安、巴格达和拜占庭,在水路则连结了波斯湾、北非、地中海、印度斯坦和马来群岛,成为中古乃至文艺复兴时连结东西方文化的重要桥梁,促进了欧洲近代文明的甦醒。 悬诗 蒙昧时期的文学成就以7首“悬诗”为代表。这7首悬诗是格西特长诗中的精萃,是阿拉伯文学宝库中最先闪射出灿烂光辉的明珠。所谓“格西特”,是一种抒写系列主题的特定长诗。阿语辞典学家把它解释为“有艺术效果(或意图)的诗歌”,即由诗人将若干种短歌进行有目的的组合,让它们成为一首新的按固定次序依次出现的组诗。“格西特”每首约50-100行,一般包括三个部分:引子性质的开篇;过渡性的写景诗或赞美辞;主题诗。 其中第三部分是全诗的核心,或歌颂英雄的武功德行,或夸耀自己的侠勇高贵,或描摹部落生活的绚丽多彩或以教诲性的箴言警句阐发深奥的人生哲理,等等。所谓“悬诗”,原文音读为“穆阿来葛特”。阿拉伯人特别尊崇诗人,视诗人为先知和领袖。当时阿拉伯半岛上各游牧部落都有自己拥戴的诗人,每年贝杜因人都在麦加附近的欧卡兹绿洲聚会,举行诗歌比赛。参加赛诗会的诗歌,由公认的著名诗人仲裁,评选出优胜作品。然后用金水将它们书写并悬挂在麦加的克尔白天房的帷幕上,故称为“悬诗”或“金诗”。
流传下来的这7首悬诗,都是诗赛的优胜之作。它们格严律整,和谐优美。内容多为凭吊遗址,怀念情人,借自然景物抒发自己心中的激情。它在风雨雷电、骏马骆驼、夜营狩猎等富于特色的游牧生活中,突出阿拉伯人的粗犷勇武、侠义忠诚和德怨必报的英雄气概,显示出一种桀傲不驯的野性精神和原始朴质的魅力,生动地反映了阿拉伯氏族社会崩溃时期的游牧生活、自然风光和特有的沙漠景色。这7首悬诗的作者分别是乌姆鲁勒、盖斯、塔勒法、海力泽、伊本·库勒苏姆、祖海尔、安塔拉和拉比德。 盖斯 乌姆鲁勒·盖斯(500-540)有诗王之誉,迄今为止阿拉伯人都把他视为伊斯兰教之前最伟大的诗人。盖斯是也门南部的著名部落铿迪王族的后裔,祖父为赖赫米王国的国王。幼年的盖斯聪明过人,能即席吟诵诗句。青年时期因吟诗游乐,不理政务,被父亲逐出家门。此后他在各部落间漫游,广为结交,豪放无羁,喜欢同姑娘们嬉戏,并对堂妹娥奈宰怀有眷恋之情。后来父亲被族人杀害,盖斯率人马返回为父亲报了仇。最后盖斯因部族叛乱而流落到君士坦丁堡,在那里他用华丽的诗句反复赞咏公主的美貌,触怒了多疑的查士丁尼国王。国王送他一件浸过了剧毒的披风。盖斯穿后不久,长了一身脓疮,在极度痛苦中死去。 盖斯的悬诗是阿拉伯古典抒情诗“格西特”的典范之作。中古阿拉伯人都认为盖斯这一杰作无可比拟,可以当做衡量格西特优劣的艺术标准。这首悬诗包含三个独立部分,阿文前后联句总计81诗行。第一部分照例是开篇(“纳西勃”),这8行诗按照阿拉伯传流诗歌的惯例,以爱情为前奏曲。诗人咏叹自己与娥奈宰的爱情,想象自己与两位好友乘骆驼旅行,重游昔日与情人同住过的宿营地遗址,往事如烟,垂泪伫立,惆怅莫名。
过渡性质的“沃斯夫”部分(9至42行)从爱情、饮宴渐转入对坐骑、狩猎和自然景色的赞美。其核心的主题诗部分(43至81行)通过对黑夜、狼嚎的幽谷、骏马的神威和大漠雷电山洪的描绘,再现了阿拉伯游牧部落粗豪壮美的浪漫生活。全诗洋溢着作者的奔放的热情,他讽刺对手的无能,咏赞自我的强大,歌颂部族的光荣,渲染首领的智慧与神勇。盖斯的悬诗不仅感情酣畅淋漓,艺术上也很有特点。
其中最突出的是大量的民族色彩浓郁的诗歌意象和别开生面的比喻,如把美女比作羚羊,动人的双颊象“清波中的鸟卵”,垂腰的发辫象“累累的椰枣”,纤纤细手比作青蠋,情人的泪珠似“刺心的利剑”,骏马犹如灵巧的神狐,泥淖中挣扎的雄狮犹如“一颗根须毕露的葱头”,黑夜中的白牛象深海明珠,等等。全诗以统一的尾韵贯串始终,韵律严整,铿锵上口,浑然天成。
结语
蒙昧时期阿拉伯诗歌创作犹如异峰突起,一开始就几达成熟完美的境地。悬诗时代是阿拉伯文学史上的第一个黄金时代。蒙昧时期的7首悬诗的保存与流传,还应归功于阿拔斯王朝的哈马德·拉维叶(713-722),他将这7首格西特与另外3首长诗蒐集成书,使这些艺术珍品免遭历史的淹泯。盖斯的悬诗是阿拉伯古典抒情诗“格西特”的典范之作。中古阿拉伯人都认为盖斯这一杰作无可比拟,可以当做衡量格西特优劣的艺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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