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指出了我们在信用卡债务催收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已加强相关工作,持续强化信用卡债务风险管控,有效维护信贷资金安全。”日前,上海一家银行信用卡中心向宝山区检察院送达回函时表示。

图源:东方IC

今年5月,宝山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履职中发现,某银行信用卡中心有大量信用卡纠纷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却被法院以未能及时提供被告的有效身份证明而驳回起诉。

检察官审查相关案件后认为,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诉讼催收做好充分的诉前准备,确保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同时,大量的信用卡纠纷案件进入法院诉讼程序,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信用卡催收工作以及发卡环节和发卡后的授信管理工作,仍需有效压实责任。

为此,检察机关决定向该银行信用卡中心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信用卡发卡环节的信用评估、审核,并强化发卡后的授信动态管理。对于一定期限未催收到位而转为诉讼清收的,应提前做好应诉准备。

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向该银行信用卡中心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针对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该银行信用卡中心表示会积极落实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信用管理和债务清收责任。此外,双方还围绕进一步加强信用卡贷前、贷中、贷后信用管理,有效提升信用卡纠纷源头治理工作开展了交流座谈。

接下来,宝山区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职能,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形式推动行业治理,助力金融机构稳健审慎经营,营造理性消费的良好消费观念,更好地为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通讯员 金玮菁 新民晚报记者 郭剑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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