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

西游记中有个经典桥段:话说神仙们踩在云朵之上悠哉游哉,手下的小鬼们群魔乱舞。

每当有小鬼要被孙悟空打死时,总会有个声音从远方传来,穿过朗朗乾坤穿过九霄云外叫他住手,却丝毫不关心大地之上瘦骨嶙峋的咿咿呀呀。

经典之所以称之为经典,不是因为文笔多好,而是因为在那些看似漫不经心的故事之下,无不映衬着现实。

想了很多词,觉得还是用“讽刺”来形容接下来的新闻才是最准确的。

日前,新京报独家报道了罐车运完煤制油后不清洗又运输食用油的新闻,其中就牵涉到中储粮(天津)有限公司的厂区。

一时间,舆论震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比当年的地沟油还要恶劣。吃到地沟油可以说是我们不小心或者贪便宜导致的,并且地沟油还是小范围的,那今天发生的事又该怎么定性?

地沟油事件后,老百姓小心翼翼,平时只敢吃大品牌大厂家的油,结果还是出了问题,你让人说什么好?

更可恨的是,罐车装煤制油还算干净的,工业废水、塑化剂、废机油...只有我们想不到的,没有他们不敢装的。

7月6日,中储粮对这件事进行了回应,标题很“震撼”:中储粮开展粮油运输工具污染风险专项大排查!

在这个回应中有四个关键词,分别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看完这份通报,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几百字的通报,什么都说了,又好像什么都没说。通篇只暴露出两个字:傲慢!

发生这么大的事,性质如此恶劣,却连一句认真的道歉都没有,傲慢到如此地步真是让人难以想象。

更难以想象的是,这份通报我们似乎看不出他们有愧疚的意思,看不出他们对消费者的歉意,看不出他们对消费者造成伤害后的悔过之意。通篇反而在强调自己如何重视、行动多么迅速,一起极其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愣是被搞成了表彰大会一般。

丧事喜办,也不是这么办的吧!

动不动就举一反三,暴露了才查,早干嘛去了,请问老百姓之前吃下去的咋办,给消费者带来的伤害怎么办?如果没有记者调查,如果不被发现,你们是不是准备一直这样干下去?就这样不把人命当回事吗?

就这样还好意思说高度重视,不曝光就不查,非要等到曝光了才查,难道就是这样高度重视的吗?

细思极恐的是,在这之前,已经不知道有多少消费者吃了这种油;可恨的是,他们却想着一份声明就把这件事蒙混过关;可怕的是,这种行为在行业内居然是众人皆知的事情;讽刺的是,他们一边这样干,一边还挂着“信誉第一,产品优质”的牌子。

这件事往小了说,是食品安全问题,往大了说,分明就是谋财害命,分明就是故意杀人罪,分明就是危害公共安全。可结果呢,时至今日,除了中储粮自己查自己,自己发了份无关痛痒的通报外,没有任何部门对此发声,没有任何处罚措施。

而这,才是最让人悲愤交加的地方。

老百姓骑个电动车,这里不合格那里不合格,动不动就是罚款没收;吃的是化学调制,食品安全搞成这样,结果什么事没有。

没被发现,一本万利稳赚不赔;发现了,写个声明糊弄一下就行。

就在我写这篇文章时,刷到了两条新闻。

第一条新闻发生在甘肃靖远县,当地在摸排中发现有人在乡镇捕捉野生蝎子。于是开始联合行动,并抓获了37名犯罪嫌疑人,收缴了2.1万余只野生蝎子。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案件中,情节严重者,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个新闻发生在四川广元,当地接到举报,称有人在河道里非法捕鱼。经查6名犯罪嫌疑人共捕捞鱼获物490尾。而目前,这6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看完这些新闻,不知道你是何感想。也许有人会说,他们是罪有应得,他们违法了,就应该被抓,被判刑,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这话确实没毛病,可一旦将这些新闻和中储粮的事情放在一起比较,又会显得那么讽刺。他们就算再怎么活该,无非就是捕鱼、捕捉蝎子,不管怎么说,都算不上穷凶极恶,都算不上罪大恶极。

可结果呢,他们一个个还是被戴上了手铐,被刑事拘留了。如果说捕鱼、捕捉蝎子真的就这么罪大恶极,那贪官污吏又算什么?该怎么处罚?中储粮又该怎么罚?是不是应该罚到倾家荡产?

然而事实却是,普通人罪不可恕,分分钟被抓了;中储粮举一反三,毫发无伤,再继续追究下去就是“恶意追问”了。

对弱者严刑峻法,对强者仁慈宽怀。

对弱者就是有法可依,对强者就是情有可原

对弱者的过度执法,是执法者最大的恶。

雷霆手段还是菩萨心肠,只看对象是升斗小民还是豪门大户。对升斗小民就是有法可依,对豪门大户就是情有可原。

都说人生而平等,这句话是否属实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人与人之间还是有差别的,哪怕到死的那一刻,这个区别还会存在。

食用油坏了可以重新买,食物坏了可以重新做,可一旦良心坏了,那就真的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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