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马睿姗

6月21日,记者从山西省统计局官网获悉,据山西省统计局统计数据情况,2024年1-5月份全省经济延续稳定恢复态势。

1-5月份,山西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精准高效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业生产进一步好转,投资、消费平稳增长,就业物价总体稳定,全省经济延续稳定恢复态势。

工业生产降幅收窄,工业新动能加快发展。1-5月份,山西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下降1.1%,降幅较1-4月份收窄1.2个百分点。从煤与非煤看,煤炭工业下降0.9%,非煤工业下降1.6%。从三大门类看,采矿业下降1.3%,制造业下降1.8%,电热气水生产供应业增长4.0%。从产品产量看,全省主要规上工业产品中,原铝、发电量、移动通信手持机、非常规天然气等产品产量保持增长。5月份,全省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较4月由负转正回升3.7个百分点。

工业新动能加快发展。1-5月份,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中,消费品工业增加值增长5.9%;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5.5%,其中通信设备制造业增长23.4%;高技术制造业增长16.3%,其中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增长23.3%。

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新兴产业投资增势良好。1-5月份,山西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4.2%,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2.4%,第三产业投资下降4.0%。

新兴产业投资增势良好。1-5月份,全省装备制造业投资增长42.8%;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9.0%,其中,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42.7%;新能源发电投资增长30.4%。

工业投资拉动作用明显。1-5月份,全省工业投资增长11.9%,增速快于全省投资9.3个百分点,拉动全省投资增长4.5个百分点。

商品房销售同比下降。1-5月份,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708.5万平方米,下降16.9%;商品房销售额496.9亿元,下降16.3%。

消费市场稳定增长,升级类商品销售增长较快。1-5月份,山西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05.2亿元,增长2.4%;其中,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1170.8亿元,增长1.6%。分城乡看,限额以上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079.4亿元,增长1.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91.4亿元,增长4.0%。分消费形态看,限额以上商品零售1089.7亿元,增长1.5%;餐饮收入81.0亿元,增长2.2%。5月份,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54.3亿元,增长1.6%;其中,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241.5亿元,下降1.2%。

升级类商品销售增长较快。全省限额以上文化办公用品零售额增长44.8%,其中计算机及其配套产品增长1.1倍;新能源汽车、智能手机、体育娱乐用品和可穿戴智能设备零售额分别增长27.5%、26.6%、13.1%和10.1%。

旅游市场持续升温。1-5月份,全省重点监测景区的接待人数3924.7万人次,增长17.8%;门票收入11.0亿元,增长17.3%;经营收入17.4亿元,增长17.7%。

进出口快速增长。1-5月份,全省进出口总额738.2亿元,增长22.7%。其中,出口460.6亿元,增长26.3%;进口277.7亿元,增长17.1%。

财政收入降幅收窄,金融支持有力有效。1-5月份,山西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7.9亿元,下降11.1%,降幅较1-4月份收窄5.1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下降22.1%,非税收入增长29.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22.5亿元,增长0.4%。5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9.7亿元,增长16.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3.3亿元,下降2.8%。

5月末,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59906.0亿元,比上年同期末增长5.2%,比年初增加2042.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44396.6亿元,增长10.2%,比年初增加2452.6亿元。

市场物价小幅下降,工业生产者价格降幅收窄。1-5月份,山西省居民消费价格下降0.3%。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下降2.7%,衣着价格上涨2.0%,居住价格上涨0.6%,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6%,交通通信价格下降1.5%,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0.3%,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1%,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3.6%。5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下降0.2%,降幅较4月收窄0.1个百分点。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1-5月份,山西省城镇新增就业20.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45.5%。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4)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5)进出口数据来源于太原海关。

(6)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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